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陶军先生的函告,获悉陶军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补充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本次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单位: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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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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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补充质押是对2017年12月07日陶军先生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关于2017年12月07日陶军先生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8)。
二、控股股东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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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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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陶军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10,956,6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219%,其中质押股份合计8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4386%,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8.8597%。陶军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二)质押可转债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陶军先生共持有“众兴转债”2,734,304张,占“众兴转债”总张数的29.7207%。本次质押张数占“众兴转债”总张数的6.7391%,占其持有“众兴转债”总张数的22.6749%。
三、备查文件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补充质押)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