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8-06-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12日、2018年6月1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12日、2018年6月1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均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没有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 报备文件

  (一)控股股东的书面回函

本版导读

2018-06-14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