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管和监事提前终止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8-06-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于2018年1月披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泰林先生、王翔宇先生、王东伟先生、张彬先生、盛想福先生、刘金领女士和监事叶晓磊女士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书,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9日、2018年1月17日和2018年1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认同,以及对公司健康发展的良好信心,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泰林先生、王翔宇先生、王东伟先生、张彬先生、盛想福先生、刘金领女士和叶晓磊女士均未实施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二、终止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情况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认同,以及对公司健康发展的良好信心,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提前终止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提前终止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未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

  3、本次提前终止减持公司股份计划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张泰林先生、王翔宇先生、王东伟先生、张彬先生、盛想福先生、刘金领女士和叶晓磊女士签署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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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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