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18-06-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轴研科技")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524,349,0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本次分配方案发放年度为2017年度,发放范围为公司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4,349,0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21日

  除权日(除息日):2018年6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2018年6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21号

  咨询联系人:冯涛

  咨询电话:0371-67619230 传真电话:0371-86095152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4日

本版导读

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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