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6-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8-030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

  类别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关于召开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

  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增加了《关于授权湖南至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临时提案。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或“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收到股东长沙合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发出的《关于增加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现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A、经公司股东长沙合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提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2018年6月13日,公司股东长沙合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书面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增加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授权湖南至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长沙合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96%的股份,具备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提案内容符合股东大会的一般要求,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临时提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7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号)、《公司章程修正案》。

  B、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经公司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2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18年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8年6月28日15:00至2018年6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22日

  (七)出席对象

  1、有权出席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为2018年6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A股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本公司H股股东的登记与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于香港联交所发布的有关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注册会计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公司办公楼二楼多功能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提案名称

  普通决议案:

  1、《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A股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H股2017年年度报告》

  6、《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公司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公司关于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所有相关融资文件的议案》

  9、《公司关于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公司关于批准为按揭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1、《公司关于批准及授权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议案》

  12、《公司关于批准及授权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议案》

  13、《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公司关于授权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15、《公司关于授权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16、《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7、《公司关于授权湖南至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议案》

  上述均为普通决议案,需获得出席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特别决议案:

  18、《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融资的议案》

  19、《关于公司符合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议案》

  20、《公司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22、《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3、《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需获得出席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公司2017年年度A股类别股东大会提案名称

  特别决议案:

  1、《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需获得出席2017年年度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公司2017年年度H股类别股东大会提案名称

  特别决议案:

  1、《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需获得出席2017年年度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相关内容已于分别2018年3月28日和2018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关于批准及授权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公告》、《关于授权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公告》、《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授权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关于授权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融资的公告》、《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公司章程修正案》、《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

  (五)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第7涉及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需逐项表决;议案第16项属于关联交易并涉及逐项表决,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2、议案第18、19、20、21、22、23项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第22项因涉及公司股本变更事项,须获得出席2017年年度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7年年度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由于增加临时提案的原因,本公告之提案编码对2018年5月15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之提案编码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印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须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2018年6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

  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731-88788432

  传  真: 0731-85651157

  联系人:郭慆  胡昊

  通讯地址: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013

  电子邮箱:157@zoomlion.com

  (五)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157;投票简称:中联投票

  (二)提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本次会议提案与本公告之“提案编码”一致:

  ■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提案1的提案编码为1.00,提案2的提案编码为2.00,以此类推。每一提案应以相对应的提案编码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提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表决。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18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本公司) 作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投票指示如下:

  ■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本人( 本公司) 作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投票指示如下:

  ■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8-029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3%以

  上股东提议增加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

  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或“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

  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收到股东长沙合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发出的《关于增加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授权湖南至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议增加的临时提案已经2018年6月6日召开的中联重科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长沙合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96%的股份,具备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提案内容符合股东大会的一般要求,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临时提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7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号)、《公司章程修正案》。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的公告》详见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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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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