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8-06-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实际投资产品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的情况下,相关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前述投资额度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有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2018年6月13日,公司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收益凭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33天期第3号

  预期年化收益率:4.35%

  起息日:2018年06月14日

  到期日:2018年07月16日

  理财期限:33天

  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再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54,000万元,已累计赎回人民币49,000万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2018-06-14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