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15:00至2018年6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浦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 林纪良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350,4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707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2,342,4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0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为8,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43%。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4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副董事长林纪良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44,5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25%;反对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杨浚珑、宋婷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云投生态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