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8-06-14 来源: 作者:

  (上接B81版)

  公司于每期末对其他应收款可回收性进行评估,并按类别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具体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1.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指单项金额100万元以上的租赁押金、零钞备用金、出纳备用金以及单位借款和工程借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无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则并入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无信用风险组合和正常信用风险组合

  ■

  正常信用风险组合中,采用按历史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的:

  ■

  正常信用风险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3.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已涉及诉讼事项或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很有可能形成损失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1)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

  ■

  人人乐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不存在重大差异,由于公司近年因放弃拟开业门店或关闭门店导致的物业租赁押金或定金产生的坏账损失较多,公司本期变更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租赁押金(或定金)的坏账准备计提原则,由变更前的经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确定为无信用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变更为经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确定为正常信用风险组合按照历史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已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变化调整了会计估计,变更后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更为谨慎,也能更充分、合理的反应公司应收款项实际面临的坏账损失风险。

  (2)正常信用风险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比例情况

  ■

  人人乐对于正常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人人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因放弃拟开业门店或关闭门店等原因导致租赁定金或押金产生坏账损失较多,公司分别对上述租赁定金或押金按照单项测试并单项计提或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则计提了坏账准备,因此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综合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三)本年其他应收款坏账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本期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594.35万元,主要因为诉讼等事项增加了部分商场租赁押金及定金的坏账计提,另外,因公司对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租赁押金(或定金)的坏账准备计提原则,由变更前的经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确定为无信用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变更为经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确定为正常信用风险组合按照历史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本期末正常信用风险组合采用历史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的商场押金或定金坏账准备余额为1,002.28万元。

  本期冲回坏账准备246.75万元,主要为正常信用风险类别的其他应收款中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收回的所致。

  本期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323.17万元,主要为部分涉及诉讼的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商场租赁押金,经法院终审判决款项无法收回,经公司审议核销,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如下:

  ■

  综上,公司结合业务情况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坏账准备相关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期末已充分、适当的计提了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符合会计审慎性原则。

  核查结论: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业务实际制定了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政策,已充分、合理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符合会计审慎性原则。

  事项十一、报告期末,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12.51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48.55万元,整体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1.08%。

  (1)对比可比公司数据,分析公司存货周转情况,并说明整体存货跌价准备比例是否处于行业较低水平;说明存货的主要类别以及库存期限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价值易于减损、更新周期较快或长期呆滞的存货,结合行业特征、相关存货价格及后续走势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是否能充分反映存货整体质量,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并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相关情况。

  说明:

  1、同行2017年存货周转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2017年存货周转天数处于行业最高,存货周转较慢;存货跌价金额占存货账面价值比为1.08%,整体存货跌价准备比例处于行业较高水平。公司存货跌价计提与同行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会计师专项说明意见:

  (一)针对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

  1.存货监盘。审核公司盘点工作安排并实施监盘,获取包括毁损、呆滞、接近保质期商品的识别和清理处置方案,参与人人乐的存货盘点,并根据历史损失率、库存量、盘点组织形式等情况选取重点盘点单位执行存货监盘。

  2.实施IT审计。评估IT系统架构设置的合理性,检查公司对供应链系统和数据的访问控制;评估信息系统流程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测试系统间数据传输一致性,并且抽样测试信息系统中交易所对应的业务数据与会计分录一致性。

  3.检查存货采购的真实性。检查采购业务合同或采购订单、送货单、入库单、采购发票、对账单、付款单等原始单据,核查是否存在异常或其他不符事项。

  4.对重要供应商实施函证。对2017年采购量较大或期末应付账款余额较大的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核实与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以及期末应付账款余额。

  5.库存商品发出计价测试。对库存商品出库的单位成本进行抽样测试,检查存货发出计价是否按照公司会计政策执行。

  6.盘存计价测试。对期末库存商品的单位成本进行抽样测试,核实期末库存商品结存单价的准确性。

  7.退货测试。查验商品退货的退货申请单、结算单、发票等,核实库存商品退货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8.调价测试。检查库存商品调价的库存金额变化单、结算单、发票,核实库存商品调价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9.执行截止测试。检查截止日前后库存商品的出入库单,核实是否存在跨期入账的情况。

  10.了解并评估人人乐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对期末人人乐存货跌价准备进行重新测算。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1、公司存货跌价的计提政策

  公司以存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确认存货跌价准备,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2、公司存货货龄情况

  单位:万元

  ■

  由于行业周转特性,商品销售周期一般不会超过6个月,因此人人乐库存商品中货龄6个月以上的占比较小,2017年末货龄超过6个月的存货占存货余额比例为6.24%。

  3、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

  ■

  期末存货项目中,材料物资、低值易耗品均为用于公司日常运营而持有的相关存货(如宣传用品、设备维修配件),通过测算以上存货项目期末可变现净值大于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因此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生鲜类商品,由于采用实地盘存制,相关的损耗差异等都计入了成本,期末存货为实际盘点结存的正常货品,因此期末不存在跌价。

  在其他商品类别中,根据公司和供应商的合同约定,大多数供应商会对滞销、残次、过期和包装破损商品做退换货处理或在公司对此类商品降价促销时给予补偿,因此,这类货品的可变现净值基本都高于账面价值,所以通常情况下,公司不存在重大的存货跌价问题。

  公司对存在滞销、残次、过期等问题不能全额从供应商处得到补偿的货品,参考预估的变现价值及相关费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1)存货跌价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

  人人乐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比例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存货周转天数

  单位:天

  ■

  如上表:人人乐存货周转天数自2013年以来一直比行业内可比上市公司多,主要原因为业务结构差异,人人乐主要为超市的业态,百货业态占比很小,自营品类占比大,人人乐需要预备安全库存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因此整体存货周转天数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多。

  核查结论:经核查,我们按照审计计划执行了与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审计程序,人人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与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相符,期末充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请公司执行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对利润的敏感性分析,并说明公司加强存货管理的主要措施。

  说明:

  1、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对利润的敏感性分析

  公司每年度存货跌价情况比较

  单位:万元

  ■

  公司2017年存货跌价比率最高,如果按照历年最低值0.78%的比例计提,2017年可计提存货跌价966.64万元,对2017年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381.91万元,对2017年净利润影响比率为0.71%。

  因此,公司每年度存货跌价计提金额无重大差异,且计提比率无重大异动,存货跌价准备对利润的影响不大。

  2、公司加强存货管理的主要措施有:

  (1)严格执行存货验收、配送制度,控制商品入库货龄时间,严格执行商品配送、上货先进先出制度;

  (2)严格执行商品盘点制度,对重点商品实行实物负责人,对高损耗商品执行月度盘点制度;

  (3)实行全员防损奖惩制度,严格商品出入场管理;

  (4)严格执行商品清退制度,对滞销、临期商品执行削价管理制度,对可退货商品实行及时退货;

  (5)加强对商品库存的管控,系统设置安全库存订货制度,实行自动补货;实行拆零配送,降低门店库存,并严格执行店内仓上限货位管理制度。

  事项十二、根据年报披露,你公司在2017年度关闭了11家门店,关闭门店共发生资产损失3,740.52万元,赔偿损失6,709.24万元,合计10,449.76万元。请补充披露每家关闭/处置门店形成的损失情况,包括损失确认依据和金额、处置的资产明细、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是否存在后续纠纷等,并说明上述关闭门店事项是否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说明:

  1、2017年关闭/处置门店形成的损失情况

  单位:万元

  ■

  2、处置的固定资产明细

  单位:元

  ■

  3、公司对闭店损失的确认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1)物业和商户的赔偿:未涉及诉讼的以租赁合同违约条款、解约协议的约定为依据;涉及诉讼的以律师根据案件分析所做出的专业判断为依据。预计赔偿损失金额计入营业外支出与预计负债,预计押金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与坏账准备。

  (2)存货和资产损失:存货损失根据期末商品留存情况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资产损失是根据不可移动资产的净值计为损失。存货损失计入管理费用,资产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3)长期待摊费用在闭店当月将剩余净值全额摊销,计入营业外支出。

  (4)其他流动资产结合报告期资产处理情况转入营业外收支。

  (5)员工赔偿主要根据劳动法规定计算预计赔偿金额计入管理费用。

  4、后续纠纷

  公司未与物业及租赁商户签订完闭店协议的,存在后续纠纷的可能,公司已将预计发生的损失进行了合理估计,关闭门店在2017年发生的预计负债及2017年末预计负债累计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鹤山店2017年根据关店最新进展补提预计负债6.19万元;(2)惠州店2017年末预计负债累计金额为499.46万元,其中包含根据与物业因租金纠纷发生的诉讼案件计提的预计负债135.51万元。

  5、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

  审批程序:公司于2014年对关闭门店的详细流程进行梳理完善,在公司内部进行了文件发放和学习培训,要求全体同事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操作,对集团总裁办公会就关闭门店事项召开审议的会议决议进行档案留存管理。 流程中对关闭门店的审批程序做出了规定,由公司执委会提报预案,集团总裁办公会形成《门店关闭决议》,审计部明确审计项目内容,撤场工作指挥小组完成后续各项工作。公司后续的关闭门店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审批程序。

  信息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零售相关业务》规定:上市公司关闭门店,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的,应当及时披露关闭门店的名称、地址、开业及停业时间、关闭原因、对公司的影响等。

  上述关闭门店中单个项目影响金额未达到《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要求披露的标准,作为公司的重要事项,公司已经将关闭门店的事项在定期报告中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事项十三、你公司连续5年未进行现金分红,请补充披露2017年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请结合同行业特征、自身经营模式、多年度财务指标等,说明你公司所处发展阶段、行业特点、资金需求状况等,并说明连续五年未进行现金分红是否符合你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请公司说明加强投资者回报的主要工作思路。

  说明:

  (一)分红规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5一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分红有如下相关规定: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7. 7.9 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公司《章程》:(四)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实施中期现金分红时,上半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05元。

  《未来三年(2015一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条件下,公司将实施现金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 30%。(一)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1 元,实施中期现金分红时,上半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05 元。

  (二)2017年不分红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8,411,641.42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15,802,890.29元。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0.00元,加上上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81,734,252.33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5,931,362.04元。由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8,411,641.42,公司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668,387,347.86元。2017年每股收益-1.3460元。

  依据以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5一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经营情况不满足《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故公司2017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同时,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连续五年未分红的原因

  公司自2013年至2017年连续5年未进行现金分红,其他年度原因分别如下:

  2013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0.0592元,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故公司201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0,520,283.82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717,339.37元。2014年度每股收益为-1.1513元,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故公司201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4,729,556.88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058,466.82元。2015年度每股收益为-1.1868元,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故公司201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6年度公司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668,387,347.86元,不满足《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7.7.9关于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故公司2016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同时,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营业务为零售大卖场、综合超市,2009年上市前已经开设82家门店,平均单店营业面积达到13,050㎡。2010年公司上市募集资金的主要投资项目68家连锁超市的平均单店营业面积为12,264㎡,在门店选址的经营面积标准方面定位为大型综合和全面覆盖,因此公司开设的卖场面积都较大。自2012年开始,电子商务进入了蓬勃发展期,消费者消费结构发生巨大变化,线上消费的市场占有率激增,实体消费模式也逐渐从“大而全”走向“小而精”、“小而美”,新型实体零售超市的门店面积都设置较小,几百平米至几千平米不等,行业门店开设以便利店、专业店、精品店、会员店、社区店等小型面积的店面为主。2013年以来,在租金成本、人力成本等成本持续不断增长,市场竞争加剧、消费者消费习惯发生巨变的的情况下,大型超市面临销售额、客流、利润都大幅下降的局面。

  公司一方面积极推动转型,将大型卖场进行结构性调整,缩小超市面积,增大各类生活配套,重新调整超市内各品类及商品结构,引进跨境商品,增加进口商品比例,提升毛利率,生鲜改联营为自营,扩大基地自采商品,确保商品的品质鲜度,给服务赋予智能化科技化升级操作提高服务品质。同时也积极开发各类新型业态的门店推向市场,各类门店还在不断的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需求升级调整。因此,公司开店成本增大、新店培育期更需要公司持续不断对市场进行人、财、物等资源投入和维护,运营成本持续增长。

  另一方面,公司陆续对于合同到期续签存在问题、物业自身不具备改造条件、物业方对于公司转型不能支持等情况的物业门店进行了关闭和处置,自2012年至今,公司已经关闭及处置55家门店,新开62家门店。关闭门店对公司造成合同赔偿、物业租金诉讼赔偿、商品设备损耗、供应商撤场争议诉讼、员工劳动争议等多项损失。

  以上变化造成公司这几年来经营情况不佳,自2013年至2017年连续5年未达到现金分红条件。

  (四)加强投资者回报的主要工作思路

  公司将坚定不移地围绕品牌升级、产品升级、零售升级的路径,积极推动转型,强化组织效率能力,深入挖掘市场空间机会,努力实现经营效益及规模的同步提升。力争在公司经营业绩得到实质性好转后,实现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实现良性增长;实现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上半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05元。以包括现金分红在内的多种股利分配方式来持续回报广大投资者。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实体零售同行业在积极转型升级寻求新的盈利增长点,推动企业释放新能量。公司也在发展行列之中,持续不断的转型变革带来的变化使公司保持与市场同步并具备自己的特色。公司计划通过对新业态门店的开发、对传统卖场的改造、对服务进行智能化科技化赋能等方式努力实现公司的盈利目标。实现盈利并持续提升利润,是公司现阶段的主要奋斗目标,也是实现投资者投资回报的基础前提。

  公司主营业务是零售超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积极寻求合作方,优先考虑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的关联性行业企业,通过产业链的并购整合,调整盈利模式与盈利结构,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长远发展,提升股价和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加强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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