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6-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7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本次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2,9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39,350万元的闲置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不超过3,550万元的闲置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18年3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一、使用部分闲置本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赎回的情况

  2018年3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北化”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四川2018年第3期(总2018年第27期)客户协议书》,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北化”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四川2018年第3期(总2018年第27期)。具体内容登载于2018年3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已于2018年6月11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2%,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047,123.29元,本金及收益已于2018年6月12日到账。

  二、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42,550万元,未超过授权额度。其中,已到期赎回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10,000万元,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32,550万元。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情况

  ■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累计金额为13,000万元,未超过授权额度。其中: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累计金额为7,000万元;子公司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累计金额为6,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到期的信托产品金额为13,000万元。

  三、备查文件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8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本次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9,350万元的闲置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18年3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协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金额为39,000万元。

  一、使用部分闲置本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赎回的情况

  2018年3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北化”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四川2018年第1期(总2018年第25期)客户协议书》,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北化”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四川2018年第1期(总2018年第25期),公司已于2018年4月12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80%,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29,095.89元,本金及收益已于2018年4月13日到账。

  2018年3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北化”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四川2018年第2期(总2018年第26期)客户协议书》,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北化”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四川2018年第2期(总2018年第26期)。具体内容登载于2018年3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已于2018年5月14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0%,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45,205.48元,本金及收益已于2018年5月15日到账。

  2018年4月13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北化”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四川2018年第5期(总2018年第31期)客户协议书》,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北化”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四川2018年第5期(总2018年第31期)。具体内容登载于2018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已于2018年5月16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为2.8%,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92,054.79元,本金及收益已于2018年5月17日到账。

  2018年3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北化”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四川2018年第3期(总2018年第27期)客户协议书》,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北化”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四川2018年第3期(总2018年第27期)。具体内容登载于2018年3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已于2018年6月11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2%,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047,123.29元,本金及收益已于2018年6月12日到账。

  二、继续使用部分闲置本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8年6月1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协议书编号:ZHQYBB2016060000190501279423),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三、主要风险揭示

  本期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客户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一)政策风险:本期产品是依据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由此导致本产品预期收益降低;也可能导致本期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二)信用风险:本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则客户可能面临收益波动、甚至收益为零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本期产品存续期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四)市场风险:本期产品的基础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客户收益波动、收益为零的情况。

  (五)管理风险:本期产品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资产以及债券回购、同业存款及其他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投资工具。基础资产管理方受经验、技能、判断力、执行力等方面的限制,可能对产品的运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并因此影响客户收益。

  (六)信息传递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进行查询。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中国建设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我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七)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及/或贷款基准利率,本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同时,本产品存在客户预期收益率及/或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八)抵质押物变现风险:本产品部分基础资产项下可能设定抵质押等担保品,如发生该部分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违约等情形时,将会对抵质押物进行处置,如抵质押物等不能变现或不能及时、足额变现或抵质押物的变现价值不足以覆盖该部分基础资产本金及预期收益,则可能影响客户预期收益,甚至发生本金损失。

  (九)提前终止风险: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中国建设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十)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中国建设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及相关投资品种的损益情况。

  五、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前一个交易日的前十二个月内,除前述购买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情况

  ■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闲置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闲置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协议书编号:ZHQYBB2016060000190501279423)、风险揭示书及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2018-06-14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