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8年6月13日(星期三)下午3:00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宜华健康二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则由股东在2018年6月13日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2018年6月12日15:00至2018年6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数161,528,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071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数123,083,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485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8,445,4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5853%。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奕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于鹏、柳启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会议经有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收购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61,528,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80,0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收购浙江琳轩亲和源投资有限公司9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61,528,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80,0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于鹏、柳启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宜华健康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 (广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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