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6-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8-028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6月1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于2018年6月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远璋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4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计22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32,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72,000,000股,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上述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完成,增加股本132,000,000股,公司总股本为572,000,000股,因此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其明细如下所示:

  (1)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人民币叁亿元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全资子公司广东万和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全资子公司广东万和电气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万和电气配件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李丽仙女士签署上述相关的授信额度协议及该协议项下相关的法律文件。

  3、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卢宇聪先生已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挖掘模具产品设计、开发、制造等服务市场的机遇与潜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万和电气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配件”)于2018年6月13日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特科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万和配件向鸿特科技提供模具及模具产品设计、开发、制造等服务,合作期限自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次关联交易发生的模具加工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详见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1)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8-029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三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6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8年6月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惠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详见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三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8-030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内容

  为进一步挖掘模具产品设计、开发、制造等服务市场的机遇与潜力,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万和电气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配件”)于2018年6月13日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特科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万和配件向鸿特科技提供模具及模具产品设计、开发、制造等服务,合作期限自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次关联交易发生的模具加工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2、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18年6月13日,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卢宇聪先生对上述议案已回避表决。

  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和卢楚鹏先生为本次交易的对手方鸿特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为万和电气的实际控制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鸿特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07528545278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10,728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7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张林

  住所: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

  总部办公地: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众创金融街1号楼20层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加工、销售:铝合金精密压铸件、汽车零配件、汽车双离合器变速器(DCT)关键零件及部件、通讯类零配件;自有设备租赁(非监管设备);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电子结算系统的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企业征信服务。

  2、历史沿革及财务状况

  截至2018年3月31日,鸿特科技前10股东如下所示:

  ■

  鸿特科技原名肇庆鸿特精密压铸有限公司、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经肇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肇外经贸资进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鸿特科技于2011年2月15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证券代码:300176),主营业务包括铝合金压铸业务及金融科技信息服务业务两大板块。

  铝合金压铸业务为实业板块业务,主要系研发、生产和销售用于中高档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及底盘等制造的铝合金精密压铸件及其总成,已成为宝马、奔驰、福特、东本发动机、东本汽车、本田中国、长安福特马自达、康明斯、菲亚特、克莱斯勒等国内外大型整车(整机)厂商的一级供应商,还通过了通用、东风日产等多家汽车公司的评审认证,并于2005年成为福特总部认证的Q1供应商。

  金融科技信息服务业务以开展普惠金融、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及网络借贷等为主。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鸿特科技资产总额为2,648,936,771.79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107,383,571.73元,营业收入为2,936,889,367.4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91,155,186.58元;截至2018年3月31日,鸿特科技资产总额为2,748,476,931.71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329,466,662.23元,营业收入为1,074,560,306.6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2,083,090.50元。

  3、关联关系说明

  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和卢楚鹏先生为本次交易的对手方鸿特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为万和电气的实际控制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鸿特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佛山市顺德万和电气配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682430111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叶远璋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红旗中路80号

  经营范围:生产:五金电器配件、电子配件、塑料配件(不含废旧塑料)、模具、其他电气配件;物业管理;物业租赁。

  2、历史沿革及财务状况

  万和配件为万和电气的全资子公司,万和电气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万和配件资产总额为382,253,921.19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83,355,234.62元,营业收入为343,806,851.60元,净利润为-2,463,704.68元;截至2018年3月31日,万和配件资产总额为342,385,615.59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80,959,834.06元,营业收入为5,305,686.01元,净利润为-2,395,400.56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万和配件向鸿特科技提供模具及模具产品设计、开发、制造等服务,合作期限自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次关联交易发生的模具加工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的模具加工费用是以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为参照,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保障了本次交易定价的合理、公平。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佛山市顺德万和电气配件有限公司

  (一)合作期限、合作形式及金额

  1、合作期限: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2、双方合作的形式为:甲方出具相关的模具图纸及配套的工艺等依据,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相应的任务,共同实现模具及模具产品设计、开发、制造;

  3、甲方如需乙方协助研发、设计模具或新工艺,将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后,甲方可以给乙方一定的技术协助,所研发的新产品,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泄露给第三方;

  4、合作金额:经甲、乙双方预估,年度发生的模具加工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1甲方向乙方提供模具开发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图纸(纸面图纸和CAD图)和产品实物(无实物例外);

  1.2甲方负责在甲方组织最终验收工作,并为最终验收提供必要的设备、场地、材料、工具等;

  1.3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

  1.4甲方负责对所提供的产品数模及相关技术资料进行解释。

  2、乙方

  2.1乙方负责模具设计及模具制造;

  2.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制订出详细工作计划并传至甲方并经甲方确认;

  2.3乙方质检部门负责进行模具自检,检验合格后,乙方书面提请甲方到乙方预验收模具;

  2.4甲方在质保期内正常使用过程中,模具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立即响应,并派技术人员到达甲方现场进行修理维护,确保模具能够正常使用。

  (三)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及其代表提供给对方的所有文件(包括纸质和其他介质文件)和客户资料都属机密信息,应妥善保管,在未征得对方同意前,不得用作任何与双方合作内容无关的用途,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赔偿。

  (四)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五)本协议为甲、乙双方进行全面业务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双方在具体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

  (六)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至顺德区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同业竞争等其他事项。

  七、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双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挖掘模具产品设计、开发、制造等服务市场的机遇与潜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该关联方形成依赖。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时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鸿特科技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5,846.13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会前收到了该等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事项的专项报告,经审阅相关材料,现发表对该等事项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定价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三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战略合作协议》;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8-031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6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3日(星期二)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月2日15:00—2018年7月3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日15:00至2018年7月3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2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8年6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已经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会议和三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和《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18年6月29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传真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8年6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证券与对外投资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证券与对外投资部

  (2)会议联系电话:0757-28382828

  (3)会议联系传真:0757-23814788

  (4)会议联系电子邮箱:vw@vanward.com

  (5)联系人:卢宇凡、李小霞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大会不派发礼品及补贴。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三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3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3”,投票简称:“万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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