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2018-06-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迪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朗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迪环境")以人民币1,805万元竞拍取得余姚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的编号为2018-44号地块。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朗迪集团全资子公司朗迪环境于2018年6月11日通过竞拍的方式取得余姚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的编号为2018-44号地块,并于2018年6月12日与余姚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余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二)交易事项审议情况

  本次竞得土地系为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用地。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且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协议、重大合同等。

  (三)交易性质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挂牌标的基本情况

  1、出让人:余姚市国土资源局;

  2、地块名称:朗霞街道朗马路东侧、晋涵路北侧地块;

  3、地块范围:东至西直江,南至晋涵路,西至朗马公路,北至耕地、河流

  4、出让面积:30,069平方米;

  5、土地用途:一类工业[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6、土地使用权年限:50年;

  7、成交总价:人民币1,805万元;

  8、《成交确认书》签订生效后,公司将在10个工作日内与余姚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并办理后续权证相关事项。

  三、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拍取得上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将用于朗迪环境年产1,200万枚空气过滤网和50万套空调面板项目的建设。新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公司新产品的延伸与布局,有助于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

  四、备查文件

  1、《余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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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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