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6-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8-085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

  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东方”或“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9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会同公司 2017 年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所提各项询问逐项进行了认真核实与分析,已按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你公司年报“主营业务分析”显示,电视剧业务本报告期营业收入约4.36亿元,毛利率为53.62%,同比上升27.47%。

  (1)请你公司说明当期电视剧业务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原因。

  回复:公司2017年电视剧业务毛利增加的主要原因为: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将威”)于2017年11月8日与井冈山市星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以下简称“星斗企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盟将威收购星斗企业持有的河北当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当代”)49%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9,378.22万元,盟将威以其自身账面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余额共计人民币29,378.22万元向星斗企业进行等额支付。为明确交易双方的权益交割时点,根据协议约定,作为股权对价支付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在2017年11月20日之前的收益仍归盟将威所有,在2017年11月20日之后的收益归星斗企业所有。

  上述作为股权对价的预付账款中,盟将威于2017年11月20日前收到部分投资收益4,058.00万元,公司将其全部确认收入,由于该预付账款对应的投资本金已作为交易对价由星斗企业承接,导致公司收入增加的同时整体毛利率增加。

  2、本期公司加强了业务销售和新业务拓展,同时加大了对存量剧资产的盘活,具体为:2017年子公司新增了电视剧代理发行业务,产生发行收入1,761.79万元;同时,公司对以前年度成本己结转完毕的存量剧进行了盘活销售,产生收入3,699.30万元;在此基础上公司还通过自制剧销售和利用团队行业资源优势购入优质二轮剧,提升了毛利率水平。上述原因导致公司当期电视剧业务毛利率增加。

  (2)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前五大影视作品,列明影视作品名称、主要演职人员、作品首播时间、作品拍摄发行计划于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日期、作品对应的营业收入、销售客户名称。如单项影视作品涉及多个销售客户,或对同一客户涉及多轮销售,请分别列示。

  回复:2017年,占公司营业收入前五大影视作品相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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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你公司年报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相关信息显示,公司当期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之比为60.56%,同比上升15.56%,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之比为94.33%,同比下降24.19%,请你公司公司结合已披露的前五大销售客户,说明销售款项是否已于资产负债表日收回,如未收回的,请说明期后回款情况。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公司年报应收账款、营业收入科目执行的审计程序。

  ■

  回复:公司2017年报中已披露的前五大销售客户回款情况如下:

  ■

  会计师对公司应收账款、营业收入科目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审计中会计师对应收账款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管理层与信用控制、账款回收和评估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评价这些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评价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区间划分是否恰当,结合客户规模、信用情况、历史违约证据及历史回款情况综合评估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关注账龄较长款项的性质及是否存在诉讼等情况;

  (3)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收到的回款;

  (4)实施函证程序,并核对函证结果是否相符;

  (5)对未回函且期后未回款的应收账款实施替代程序,替代程序包括检查业务发生的合同及其他证明业务发生的文件。

  2、审计中会计师对营业收入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通过检查企业销售合同核查营业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时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前后期是否一致;核查偶然性的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原则、方法;

  (2)实质性分析程序: 1)将本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与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比较,分析产品销售的结构和价格变动是否异常,并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2)计算本期重要产品的毛利率,与上期比较,检查是否异常,各期之间是否存在重大波动,查明原因;3)比较本期各月各类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正常,是否符合被审计单位季节性、周期性的经营规律,查明异常现象和重大波动的原因;4)将本期重要产品的毛利率与同行业企业进行对比分析,检查是否存在异常;5)根据增值税发票申报表或普通发票,估算全年收入,与实际收入金额比较。

  (3)实施函证程序,对公司90%以上的营业收入进行函证,函证内容包括合同金额、回款金额、未结算金额。

  3.你公司年报“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显示,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约3.74亿元,其中对第一大供应商HONGSHENG CULTURE HOLDINGS LTD采购金额1.75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8.67%。请你公司对该笔交易的情况进行补充披露,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原因、时间、采购的商品(或服务)及其用途、相关会计处理。

  回复:我司于2017年10月与HONGSHENG CULTURE HOLDINGS LTD签订了《王力宏世界巡回演唱会》代理合同,约定公司于2017年8月至2020年12月独家代理王力宏“龙的传人”演唱会(首场巡演为2018年4月),同时协议约定我司于本合同签订后45日内支付演唱会首期制作款1.75亿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因演唱会尚未举办,首期支付的制作款1.75亿元计入预付款项科目核算。

  4.你公司对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体现为大额净流出解释为“本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扩张、采购额增加导致支付的业务资金增加”,但根据相关财务数据,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均呈现同比下降趋势,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6.77%,营业成本同比下降37.00%,请你公司对上述解释与财务数据不符的情形做出说明。

  回复:公司于2017年加强了新业务拓展,扩充了业务规模,增加了对外业务投资与采购,导致现金流量体现大额净流出。部分业务资金流出并未在本期形成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差异的具体说明如下:

  (1)本期支付给HONGSHENG CULTURE HOLDINGS LTD关于《王力宏世界巡回演唱会》的预付款17,500万元,由于演唱会尚未开唱,未形成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2)子公司霍尔果斯耀世星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期预付了8,086.90万元节目制作费,由于节目尚未播出而未形成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3)子公司河北当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期预付了20,993.03万元的影视剧及综艺节目投资款,由于对方尚未分配收益而未确认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4)子公司霍尔果斯当代浪讯影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浪讯”)本期收购8家影院,由于影院与原股东尚有未了结的债务,当代浪讯收购时代各标的影院偿还原股东债务4,084.66万元,不形成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5.你公司年报“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显示,公司涉及多项诉讼,但未计提任何预计负债,请你公司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说明不计提预计负债的合理性,请注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截止2017年年报披露日,公司(作为被告)尚在诉讼中的诉讼、仲裁事项包括:

  ■

  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公司对全部涉诉事项的进展进行了确认,截至年报披露日,上述公司作为被告的4起未决诉讼均处于证据交换、举证等阶段,尚未终审判决。由于案情较为复杂且案件审理处于前期状态,案情尚不明晰,根据律师对诉讼事项的判断,我们认为未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审计师核查意见:审计中我们查看未决诉讼相关资料,并己向代理律师函证,根据律师回函意见,注册会计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1、该义务无法判断是企业承担的现实义务。2、无法确定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无法确定履行该义务导致经济收出的金额。所以未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6.你公司年报“应收账款”显示,当期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合计6,808万元,均系“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力转移给另一方”。请你公司对应收账款的终止确认事项予以进一步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背景、交易方式概述、交易对手方名称、转让时点、资产包的账面余额及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你公司因该笔交易确认的损益金额、资产包选取方式(请说明选取该四笔应收账款进行转让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核查该笔交易是否已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并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盟将威于2017年11月8日与星斗企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星斗企业持有的河北当代49%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9,378.22万元。盟将威以自身账面应收账款余额6,808.22万元、预付账款余额22,570.00万元进行等额支付。协议约定,盟将威以清单所列的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余额等额支付,不产生损失和利得,能较大程度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同时约定自盟将威债权转让通知书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视为盟将威己完成股权转让款支付,无论该款项将来是否支付均与盟将威无关。资产包选取方式是依据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达成的交易条款,交易对手方星斗企业主要基于其协助盟将威回收账款的难度来选取应收账款,公司因该笔交易确认的损益金额0元。

  会计师核查意见:我们核查了协议及相关债权转让通知书,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所有债权转让通知书均己送达债务人。认为依据双方交易约定已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可以终止确认。

  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合计6,808万元明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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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你公司年报“其他应收款”显示,公司当年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约1,091万元,于报告期内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上年度无类似情形。

  (1)请你公司对1,091万元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予以补充披露,并说明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回复:1,091万元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公司2014年与北京小马奔腾影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太平轮》产生,具体为:1)协议约定公司投资《太平轮》1500万元,享有5%的收益分配权,公司以前年度在“预付投资款”中核算;2)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另欠北京小马奔腾影业有限公司409万元。

  通过了解,该部作品播出后的票房不佳,预计无法收回投资本金,按谨慎性原则本期将1500万及409万的差异1091万元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091万元。

  (2)其他应收款中包含往来及代垫款余额约1.3亿元,同比增长约38.59%。请你公司具体说明往来及代垫款的具体构成、往来单位是否包含关联方。

  回复:往来及代垫款的具体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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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往来单位中不包括关联方。

  8.你公司年报“存货”部分存货分类表格与存货跌价准备表格的相关数据披露不一致。例如“外购”一项于存货分类表中的期末减值准备余额为261万元,而于存货跌价准备表中期末减值准备余额为69万元,“在拍”和“已完成”项目亦有类似情形。

  ■

  (1)请你公司说明“外购”、“在拍”、“已完成”三个存货分类与“库存商品”之间的区别。

  回复:“外购”为影视行业从外部购买的小说版权、剧本、影视剧等,“在拍”为影视行业正在拍摄的影视剧。“已完成”为影视行业自主或委托拍摄完成的剧目。“库存商品”为影院及其他行业可以直接出售的卖品等。

  (2)对上述披露金额差异的原因作出解释,并核查是否存在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回复:上述披露金额差异的原因为项目分类错误导致,不存在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正确的披露应为: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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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更正后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3)请你公司对期末存货发生减值的具体原因作出说明。

  回复:公司2017年期末存货明细及减值原因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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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你公司年报“其他流动资产”显示,公司账面待补偿土地使用权余额约6,218万元,公司解释为“2013年3月22日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大同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原名)五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经协商,大同市政府收回的公司所属5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地上建筑物及水泥生产设备 )拟以土地作为补偿(差价多退少补),用于公司发展文化经营用地开发使用。2015年4日2日,公司收到大同市国资委函,要求公司尽快明确项目规加快划及选址,以落实补偿事宜。有关补偿事项正在协商中。”

  请你公司对相关事项的最近进展进行说明,并梳理2013年以来是否针对该事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如有请列明,如无请说明原因。

  回复:2013年4月15日,公司刊登了《重大事项说明及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3----16),就大同市政府因城市规划需要收回公司五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事项及对公司的相关影响进行了披露。2014年2月20日,公司刊登了《关于政府收回公司所属土地使用权补偿事宜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就土地收回补偿事宜经沟通商定政府拟以土地作为补偿(差价多退少补),用于本公司发展文化经营用地开发使用事项进行了披露。关于土地补偿事项,截止目前,在政府确定的以土地作为补偿(差价多退少补)方式基础上,本公司与大同市政府及相关机构仍处于持续沟通协调中,目前尚无进展。

  10.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约16.77%,但附加税费却同比大幅上涨,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涨幅155.79%、教育费附加涨幅80.82%、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涨幅74.33%,该三项税费金额均与流转税正相关,而流转税通常亦与营业收入正相关。

  (1)请你公司对上述附加税费与营业收入呈反向变动的趋势予以解释。

  回复:公司2017年附加税费增幅较大,主要因为附加税费是依据公司实际己缴增值税为基础计提,公司2017年度实缴增值税额较2016年度大幅增长,导致附加税费增幅较大。

  而2017年营业收入下降的同时,实缴增值税上涨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子公司霍尔果斯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盟将威”)刚成立,发票面额最高仅为10万元,由于其业务金额较大(单笔收入一般为1000万元以上),大部分客户不予接收10万元面额发票,因此2016年开具发票金额较少;2017年2月后,霍尔果斯盟将威申请下来100万元面额的发票,将前期营业收入陆续开票,导致2017年实际缴纳增值税较2016年增长。

  虽存在上述客观原因,但公司严格按照2016年、2017年的营业收入计提了增值税、所得税,并在各报告期按实缴的增值税计提了相关税费,对应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也已按期报送税务部门,不存在少记费用、税务风险等情形。

  (2)补充说明当年其他税费的核算内容及增长原因。

  ■

  回复:本期其他税费主要为电影院行业支付给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委员会的“电影专项资金”,公司2016年将该费用记入营业成本中,根据2017年“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范围的规定,公司将该项税费在“税金及附加 ”科目核算。

  11.你公司合并报表商誉中包括北京华彩天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彩”)商誉7,256万元,北京华彩本期净亏损354万元,但你公司未计提任何商誉减值,母公司报表中亦未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请你公司结合商誉减值测试、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的具体程序,解释对亏损子公司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回复: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北京华彩天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彩天地”)51.126%股权,为华彩天地控股股东。2018年3月23日,公司与北京惠工数字电影院线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惠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公司持有的华彩天地18.982%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500.00万元。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信大华”)出具的卓信大华估报字(2018)第1005号估值报告,“华彩天地”在估值基准日2017年9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估值结果为37,500.00 万元。

  公司持有华彩天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17,310.15万元;根据评估结果,公司持有华彩天地51.126%股权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19,172.25万元。以公司与北京惠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计算公司持有华彩天地51.126%股权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20,200.45万元。根据资产减值损失准则的规定,企业可收回金额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及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中较高者,则公司持有华彩天地股权可收回金额为20,200.45万元,高于其账面价值所以不存在减值。

  12.公司当年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3,182万元,同比增长95.65%,均源于资产减值损失导致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通过你公司披露相关数据可计算出,当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净增加额为62,221,791.13,与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61,705,764.94相差516,026.19。

  ■

  (1) 请你公司对上述差异金额予以解释。

  回复:该差异的原因为:

  1、对上期部分未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补提了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为10,583,226.06元。补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为公司对《火线三兄弟》计提的跌价准备,本期发现该剧在计提当年由于疏忽未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发现后进行了补提。

  会计师核查意见:公司本期补提了上期部分未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影响金额较小,低于重要性水平,该会计差错为以前期间非重大会计差错,在本期予以更正。

  2、本期对部分亏损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未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为-717,944.62元。

  3、对免税企业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未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为-9,349,255.25元。

  上述原因导致当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净增加额与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相差516,026.19元。

  (2)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当期是否存在亏损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形,如有,请说明其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合理。

  回复:本期对以下亏损企业计提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

  对列表中的亏损企业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原因为,公司判断以上企业将来可以扭亏为盈,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抵减该暂时性差异。

  (3)你公司披露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18,535,870.42,系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产生,但年报资产及负债状况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你公司填列“不适用”,财务报表附注“公允价值的披露”亦“不适用”,请你公司核查期末是否存在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或负债,并解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成因。

  回复:公司期末不存在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或负债。该递延所得税负债是2015年时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子公司盟将威调整存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异时确认的,当时存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异为93,112,831.03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3,278,207.76元,2015年、2016年分别处置了部份存货同时结转了递延所得税负债4,742,337.34元,期末余额为18,535,870.42元。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8-086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报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4 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经事后核查,现对披露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10、存货”之“(1)存货的分类”

  更正前: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

  更正原因:工作人员项目分类错误导致。

  更正后:

  (1) 存货分类

  单位: 元

  ■

  2017 年度报告中的错误是由于本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疏忽。公司因2017 年度报告更正给投资者和年度报告使用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加强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时予以更新,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13日

本版导读

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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