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8-06-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光电”)分别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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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6,0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中信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2、中信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开户证实书。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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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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