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18-06-14 来源: 作者: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小龙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139,894,27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77%)的实际控制人李小龙先生计划在2018年6月15日-12月14日(不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0万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38%)。

  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李小龙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小龙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9,894,273股,占公司总股本787,380,220股的17.7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李小龙

  2、减持原因:做慈善事业的资金需求

  3、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4、减持期间:自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12月14日。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则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18年12月14日。在减持计划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3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38%。(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计划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次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李小龙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在上述禁售承诺期过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额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的发行人股份。

  2、李小龙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本人及本人控股/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以下统称"附属企业"),目前并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目前正在经营的或今后准备从事的增值电信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本人及附属企业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目前正在经营的或今后准备从事的增值电信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凡本人及附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会安排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股份公司。

  上述承诺均严格履行中,李小龙先生本次减持未有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公告为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做出的预披露信息。

  2、李小龙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

  3、李小龙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督促李小龙先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李小龙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4日

本版导读

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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