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融资的公告

2018-06-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商晓波先生的通知,获悉商晓波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融资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融资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注:因公司2017年年度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实施后,解除质押股数由16,000,000股变更为24,000,000股。

  2、股东股份质押融资的基本情况

  ■

  注:因公司2017年年度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实施后, 质押股数由16,900,000股相应变更为25,350,000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商晓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3,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3%。其中高管锁定股股份145,44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48,480,000股。其中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35,600,000股,占商晓波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69.93%,占公司总股本的25.89%。

  三、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同时,商晓波先生承诺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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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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