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13日下午14:50-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建勇先生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18年5月26日和6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7人,代表股份1,093,271,5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248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22人,代表股份137,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63%。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093,134,1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2420%;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1人,代表股份137,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6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3,256,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6%;反对1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9.1715%;反对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82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1,245,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147%;反对2,02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8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6.4826%;反对1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3.51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琪、王月鹏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