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九泰基金)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8-06-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泰基金”)通过旗下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0,866,3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2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九泰基金计划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233,43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其中,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411,14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822,29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将于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之日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九泰基金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公司2017年12月20日发布的“临 2017-088”号公告披露了九泰基金的减持计划,该减持计划期间已届满,九泰基金在该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披露的《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九泰基金)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411,14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822,29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将于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之日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九泰基金在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获配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规划安排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4日

本版导读

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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