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8-06-14 来源: 作者: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29日

  (三)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提案程序说明

  本公司已于2018年6月1日公告股东大会延期召开通知。持有本公司 26.53%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2018年6月1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三)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本公司章程第68条和128条的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作为持有本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交临时提案,建议股东大会分别选举任德奇先生、沈如军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德奇先生、沈如军先生的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尚须报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任德奇先生简历:

  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任先生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2003年8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任先生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沈如军先生简历:

  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沈先生1985年1月至1998年12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会计处科员、副科长、科长、副处长,计划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1998年12月至2003年11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3年11月至2008年7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2008年7月至2013年11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2013年11月至2015年3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2015年3月起任本公司副行长。沈先生2001年于河海大学技术经济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6月1日公告的股东大会延期召开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6月2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兴荣温德姆至尊豪廷酒店(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2288号)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29日

  至2018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阅。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4、5、6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已经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3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7、8、9、10、11、13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12、14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3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15、16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6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13、14、15、16。

  4.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附件: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2日

  

  附件: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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