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6-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3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中标通知书仅作为可能达成的合同条款概述,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为双方达成的初步共识,如项目最终能够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2018年及2019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中标概况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收到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知行")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南京知行"总装输送线和工艺设备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人民币18,560万元(含税)。项目交付日期为2019年3月30日。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招标人: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MA1Q47PW42

  成立日期:2017年8月21日

  注册资本:595,980万元

  法定代表人:DANIEL ISIDOR KIRCHERT

  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枫科技园A3栋2层

  经营范围:电动汽车及零部件研发、销售、租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动汽车零部件的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是一家智能电动汽车初创公司,核心团队来自传统汽车行业及高科技行业,其南京工厂规划建设冲压、车身、涂装、总装四大工艺车间,及电池总装车间、研发中心、试制中心等。

  公司与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上一会计年度(2017年度)与南京知行类似业务交易金额约为1,100万元(含税),占公司2017年度同类业务的0.97%。南京知行实力雄厚,信用优良,本公司认为其交易履约风险较小。

  三、项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本项目中标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2017年)营业总收入的6.45%,如项目最终能够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2018年、2019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营业的独立性不造成影响。

  本次中标的产品为公司技术成熟产品,不存在技术风险;因项目合同执行存在一定的周期,项目采购成本可能受市场影响发生一定程度的波动,从而影响项目利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4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13日(周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288号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白开军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32,676,6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8054%。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9,492,6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2474%;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人,代表股份13,184,0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5580%。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7人,代表股份13,184,0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5580%。

  3.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2,374,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721%;反对2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257%;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3%。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张士兵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4日

本版导读

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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