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6-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江西水泥 公告编号:2018-34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18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定于2018年6月22日下午14:00-17:00参加由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主题为“真诚沟通 规范发展 互利共赢”江西上市公司2018年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集体接待日网上交流网址:投资者可以登录http://rs.p5w.net进入专区页面参与交流。

  2、出席本次集体接待日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江尚文、证券事务代表李宝珍、财务部部长吴志欣、证券部部长助理易学东。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18-33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环境信息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6年江西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的通知》、《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7年江西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的通知》,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被列为2016年、2017年江西省重点排污单位(废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环境保护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对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中“第五节 重要事项”中“社会责任” 项有关环境保护章节的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一、2016年年度报告补充披露内容:

  对2016年年度报告中“第五节 重要事项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2、履行其他社会责任的情况”内容补充如下: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所有生产线配套安装了除尘设施、烟气脱硝系统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等环保设施,各类环保设施运行维护良好,各项污染物指标排放达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所有项目经过了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获得了排污许可证,并严格遵守排污许可的要求。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够快速、有效应对,最大限度降低对公众和环境的影响。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按要求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除了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安装了自动监测系统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外,还采取手动监测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定期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行监测。

  二、2017年半年度报告补充披露内容:

  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第五节 重要事项 十五、社会责任情况 2、重大环保情况”内容补充如下: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所有生产线配套安装了除尘设施、烟气脱硝系统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等环保设施,各类环保设施运行维护良好,各项污染物指标排放达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所有项目经过了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获得了排污许可证,并严格遵守排污许可的要求。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够快速、有效应对,最大限度降低对公众和环境的影响。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按要求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除了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安装了自动监测系统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外,还采取手动监测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定期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行监测,监测数据在公司网站以及江西省环境保护厅网站进行了公示。

  三、2017年年度报告补充披露内容:

  对2017年年度报告中“第五节 重要事项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内容补充如下: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所有生产线配套安装了除尘设施、烟气脱硝系统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等环保设施,各类环保设施运行维护良好,各项污染物指标排放达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所有项目经过了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获得了排污许可证,并严格遵守排污许可的要求。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够快速、有效应对,最大限度降低对公众和环境的影响。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按要求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除了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安装了自动监测系统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外,还采取手动监测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定期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行监测,监测数据在公司网站以及江西省环境保护厅网站进行了公示。

  除补充上述内容外,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中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补充不会对公司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2017年年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公司将于同日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更新版)》、《2017年半年度报告(更新版)》、《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版)》。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3日

本版导读

2018-06-14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