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6-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7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6月13日在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际到会10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盛昌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处置存货的议案》。

  为盘活库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团队根据市场情况及全资子公司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对部分库存商品进行处置,授权处置期限至该批存货资产全部处置完毕为止。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林盛昌先生为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039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三、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040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8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6月13日在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家山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039公告。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8- 040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2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2日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1日15∶00至2018年7月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2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销售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案名称如下: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特别提示: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披露情况:

  该提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相关内容已于2018年6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表1: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8年6月29日9 :00一11: 30、13 :30一17: 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5001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伟、吴艳菱

  (2)电话:0591-88022590

  (3)传真:0591-88022061

  (4)电子邮箱:gw@cptf.com.cn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7)

  特此公告

  附: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授权委托书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6

  2、投票简称:华映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本版导读

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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