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2018-06-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获悉,信阳市国资委收到河南省政府国资委文件《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豫国资产权【2018】13号),具体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英农业”)提升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竞争力,原则同意华英农业通过证券市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6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用于年出栏2286万只商品鸭立体生态养殖和年处理3万吨羽毛加工项目的建设。

  二、期间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你委应指导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禽业”)和华英农业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股权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定向增发相关程序,谨慎选择发行时机和价格,确保华英禽业在华英农业的第一大股东地位,积极维护国有股东权益,确保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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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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