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6-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8-58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5、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年6月13日下午三点在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6人,代表公司股份1,021,845,7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64%。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4人,代表公司股份4,0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21%。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020,881,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7%;

  反对9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3%;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57,9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293%;反对964,1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707%;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020,881,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7%;

  反对9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3%;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57,9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293%;反对964,1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707%;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020,874,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4%;

  反对73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50,3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531%;反对731,7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469%;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21,101,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1%;

  反对74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9%;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77,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893%;反对744,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107%;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1,020,878,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3%;

  反对9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3%;

  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54,7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498%;反对964,1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707%;弃权3,2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6、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020,790,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7%;

  反对9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3%;

  弃权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66,4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544%;反对964,1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707%;弃权91,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5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20,881,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7%;

  反对7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5%;

  弃权2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57,9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293%;反对720,6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165%;弃权243,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42%。

  8、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71,565,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1%;

  反对7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7%;

  弃权2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54,7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498%;反对724,1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035%;弃权243,2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67%。

  9、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20,785,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2%;

  反对1,05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5%;

  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61,6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350%;反对1,057,2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854%;弃权3,2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20,881,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6%;

  反对9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3%;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57,7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244%;反对964,1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707%;弃权2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20,878,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3%;

  反对9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3%;

  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54,7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498%;反对964,1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707%;弃权3,2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1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1)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

  同意1,020,872,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7%;

  反对9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0%;

  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48,3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907%;反对970,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298%;弃权3,2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2)本次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1,020,875,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0%;

  反对7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5%;

  弃权2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51,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702%;反对730,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626%;弃权240,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72%。

  (3)本次债券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

  同意1,020,875,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1%;

  反对72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1%;

  弃权2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51,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777%;反对727,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756%;弃权243,2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67%。

  (4)本次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

  同意1,020,875,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1%;

  反对9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6%;

  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51,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777%;反对967,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428%;弃权3,2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1,020,872,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7%;

  反对9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0%;

  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48,3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907%;反对970,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298%;弃权3,2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6)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

  同意1,020,875,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0%;

  反对9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51,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702%;反对970,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298%;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1,020,878,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4%;

  反对9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55,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572%;反对967,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428%;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

  同意1,020,875,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0%;

  反对9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51,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702%;反对970,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298%;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本次债券的担保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1,020,87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7%;

  反对9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0%;

  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48,3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907%;反对970,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298%;弃权3,2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

  同意1,020,87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0%;

  反对9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51,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702%;反对970,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298%;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债券的上市

  表决结果:

  同意1,020,86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3%;

  反对9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9%;

  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44,2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887%;反对970,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174%;弃权7,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9%。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20,867,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3%;

  反对97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43,9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813%;反对978,1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187%;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8-59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6月13日在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应参会11人,实际参会9人,独立董事张波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陈荣玲先生、独立董事周红女士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毕晓方女士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沈浩平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并表决,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组建天津中科环海产业园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组建天津中科环海产业园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3日

本版导读

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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