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8-06-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8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455,979,402.00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5,597,940.20元。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果上述股本基数与2017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一致,则以2017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准,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变。

  根据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建华医院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瀚投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为1,123,037股,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向补偿义务人康瀚投资回购1,123,037股股份并予以注销。截至2018年5月31日,上述1,123,037股股份注销工作已经完成。公司总股本由455,979,402股减少至454,856,365股。

  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且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4,856,3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246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2221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49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24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 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账户

  1 陈夏英 01*****994

  2 陈海军 01*****681

  六、咨询机构

  咨询联系人:田金明

  咨询电话:0571-87381223

  传真电话:0571-87381200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3楼303A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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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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