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刘连军先生函告,获悉刘连军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连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433,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3%。本次质押完成后,刘连军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8,6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5.11%,占公司总股本的6.94%。
3、股份质押的其他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为刘连军先生对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 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连军先生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刘连军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交易清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