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6-19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8-90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具体的合作细节和模式尚需进一步磋商并签署正式协议。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方向。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2日披露的《关于与浙能电力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70)。

  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将确立公司以高效电池研发制造为战略方向、以"异质结+双玻+叠瓦"为技术核心、以光伏平价上网为奋斗目标的发展方向。

  本次拟投资的异质结高效太阳能光伏电池项目,是迭代光伏电池技术, 可提升电池转换效率、降低发电成本,有利于推动光伏发电早日实现平价上网,公司可迅速在新一代光伏设备制造领域形成核心竞争力,进而扩大公司在光伏核心设备制造市场份额,奠定行业优势地位。

  一、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期,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集团")与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长兴县政府")、浙江省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长兴县煤山镇政府")、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浙能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在浙江省长兴县签署了《爱康高效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项目投资协议》,爱康集团或其全资和控股公司拟在长兴县煤山镇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投资生产异质结高效太阳能光伏电池等配套产品。本公司作为爱康集团旗下光伏组件、电池制造的唯一平台,在爱康集团前述战略协议具体落实后,该高效迭代电池制造项目将授予本公司实施。光伏迭代技术投资的落地,将推动光伏发电早日实现平价上网的战略。

  本次投资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本次投资事宜应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主体

  甲方: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浙江省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丙方")

  丁方: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丁方")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投资建设生产异质结高效太阳能光伏电池等配套产品

  经过实地考察,甲方或其全资和控股公司拟在长兴县煤山镇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设立法人公司投资生产异质结高效太阳能光伏电池等配套产品。项目总投资约为106亿元。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拥有法律赋予的财产权、经营自主权和劳动用工自主权等权利;甲方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评估、节能评估审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工程建设报建、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和环保等相关手续,接受并服从城市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等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甲方应在项目投产后规定时间内,向丙方书面申请进行开竣工时间、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强度、建筑指标等综合验收。甲方需确保项目符合园区准入标准,包括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建筑容积率以及规划国土产业等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要求。甲方及其全资和控股公司享受乙方、丙方的投资优惠政策,包括土地、设备、科技、人才、配套设施等方面的政策。

  甲方不得擅自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不得擅自全部或部分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投资内容。不得擅自全部或部分改变工业用地性质。

  3、乙方和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丙方向甲方提供具备"七通一平"的土地,并向甲方提供项目开工的初期条件。

  乙方和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维护甲方的政策生产经营秩序;根据甲方生产需求,保障水电气的供给;为甲方员工提供职工公寓和相关生活设施;协助甲方或其全资和控股公司办理好政府各项审批手续;兑现相关优惠政策;为支持甲方创新发展和新能源产业做大做强,支持甲方成立国家级研究院,根据研究院的建设规模、创新功能和标准,提供一事一议的政策;支持甲方在长兴开发新能源示范区及建设接待设施等配套产业;支持甲方加快项目建设,提供施工临时设施等必要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4、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丁方作为项目招商见证方,园区内中水回用和超纯水处理的基础设施投资,由丁方负责协调建设,按市场价格收取使用费用。

  5、违约责任条款

  (1)乙方和丙方违约责任

  甲方按合同条款解除协议时,对丙方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或另作他用的土地面积,丙方将甲方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退回甲方,并计算利息。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外,还应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甲方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擅自改变全部工业用地性质,则丙方无偿收回全部项目用地,地面附着物不予补偿;如果甲方擅自或违规出租厂房及配套建筑物,应在丙方要求的期限内改正并承担相应损失。

  (3)若遇有不可抗力事件或国家法律法规变更的影响,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6、合同成立及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在各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如需)后生效。协议一式八份,各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解除合同:未经丙方同意,将本合同所涉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擅自全部或部分改变项目用地土地用地性质的;不报经规划建设部门审批擅自建设或不按经批准的规划建筑方案建设的。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要求丙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解除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丙方擅自对项目用地面积作出重大调整的(调整面积占本项目用地30%以上);未经甲方同意,丙方擅自将合同约定的项目用地另作他用。

  7、争议解决

  本合同若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将确立公司以高效电池研发制造为战略方向、以"异质结+双玻+叠瓦"为技术核心、以光伏平价上网为奋斗目标的发展方向。

  2、本次拟投资的异质结高效太阳能光伏电池项目,是迭代光伏电池技术, 可提升电池转换效率、降低发电成本,有利于推动光伏发电早日实现平价上网,公司可迅速在新一代光伏设备制造领域形成核心竞争力,进而扩大公司在光伏核心设备制造市场份额,奠定行业优势地位。

  四、风险提示

  该协议仅为公司控股股东爱康集团与其他第三方签署的框架协议,具体的合作细节和模式尚需进一步磋商并签署正式协议,项目能否正式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8-91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签署了《战略合作意向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康电力")控股权(中康电力持有约1GW并网电站)。未来爱康科技与浙能电力将共同投资该新能源电站发展平台,做大做强新能源电力资产。鉴于本次出售可能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框架协议的具体实施会给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积极影响,公司于2018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与浙能电力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70),并于2018年5月26日、2018年6月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76,2018-80)。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交易对方,以及双方聘请的中介机构正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商务谈判等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十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框架协议》还披露了公司拟在长兴绿色制造产业园投资建设高效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的计划。近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与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政府、浙江省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在浙江省长兴县签署了《爱康高效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协议》"),《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90)于2018年6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拟在长兴县煤山镇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投资生产异质结高效太阳能光伏电池等配套产品。光伏迭代技术投资的落地,将推动光伏发电早日实现平价上网的战略。此次项目投资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推进公司与浙能电力正在实施的重大资产出售等战略合作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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