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8-07-1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中国新能源矿业有限公司所持亚洲天然气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5月18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5月18日、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关于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后经与券商沟通商议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于 2018年6月1日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6月1日、6月8日、6月19、6月26日、7月3日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关于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公司原预计在2018年7月19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预案或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推进中,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属于境外企业,且交易标的较为复杂,涉及的方案论证以及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预计无法在原预计时间内完成。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7月18日(周三)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7个交易日。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新能源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香港铜锣湾告士打道311 号皇室堡大厦602A 室

  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亿港币

  公司主要从事以新能源材料开发利用为主导的矿产资源探、采、选及新能源领域用新材料的研发、加工生产、销售业务。公司拥有世界优质新能源矿产资源和领先的开发应用技术。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亚洲天然气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开曼群岛

  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 5000万美元

  所属行业:公司主要从事以新能源材料开发利用为主导的矿产资源探、采、选及新能源领域用新材料的研发、加工生产、销售业务。

  标的公司目前持有中澳煤层气有限公司51%股权,中澳煤层气有限公司持有山西三交北煤层气项目49%权益,中澳煤层气有限公司同时持有山西临兴煤层气70%及致密砂岩气49%权益。

  (三)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暂定为发行股份并配套募集资金,公司通过向中国新能源矿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并配套募集资金方式收购其持有的亚洲天然气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背景和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为中下游一体的天然气运营商,目标公司为天然气上游资源的勘探、开发的企业,公司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产业链的延伸,改善公司现有的中下游模式,提高公司产能结构,使公司形成上、中、下游一体化的天然气能源运营商。

  (五)与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2018年5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义和先生于与中国新能源矿业有限公司签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鉴于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交易各方正在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关于业绩补偿、股份锁定等相关事项仍需进一步协商。

  (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

  公司拟聘请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金杜律师事务所、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审计、法律、评估服务中介机构,以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有权部门审批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履行的内部审批或备案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以及其他相关方必要的内部审批或备案。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对手方中国新能源矿业有限公司属于境外企业,公司拟采取向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所持亚洲天然气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由于该方案涉及向境外企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尚需报商务部及外汇管理局审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确定后,公司及相关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报送所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一)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同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各中介机构积极有序地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事务等各项工作,并与相关方就交易方案的具体内容积极磋商。

  (二)公司延期复牌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但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属于境外企业,且交易标的较为复杂,涉及的方案论证以及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的工作量较大,无法在原预计时间内完成。因此,公司无法在原预计时间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无法在原预计时间内复牌。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18日(周三)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7个交易日。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三、停牌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东情况

  1、前10名股东情况

  ■

  2、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情况

  ■

  四、承诺事项

  公司将在7月27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若公司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届满前不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预案的,公司将复牌并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推进或终止重组。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本次重组终止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对手方中国新能源矿业有限公司属于境外企业,公司拟采取向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所持亚洲天然气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由于该方案涉及向境外企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尚需报商务部及外汇管理局审批,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以及相关有权部门的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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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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