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7-1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18年7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7月17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15:00至2018年7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中粮生化综合楼五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佟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2人,代表股份数202,584,4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0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7人,代表股份数154,324,2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6.0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5人,代表股份48,260,274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5.00%。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31人,代表股份50,584,4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经有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50,191,2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反对34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弃权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191,2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反对3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弃权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50,093,9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反对36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弃权1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93,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反对36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弃权1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

  2、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49,963,5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反对56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弃权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963,5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反对56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弃权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

  3、支付方式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50,078,8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弃权1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78,8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6%;弃权1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

  4、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50,074,5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反对38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弃权1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74,5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反对38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6%;弃权1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

  5、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50,078,8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弃权1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78,8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6%;弃权1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

  6、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49,864,8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反对53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弃权181,0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864,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反对53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弃权181,0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

  7、价格调整方案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48,54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7%;反对1,960,4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弃权7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8,54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7%;反对1,960,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8%;弃权7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

  8、发行数量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50,082,5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反对36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弃权13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82,5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反对36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弃权13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9、上市地点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50,154,2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反对36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弃权6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154,2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5%;反对36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弃权6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

  10、锁定期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50,154,2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反对36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弃权6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154,2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5%;反对36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弃权6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

  11、滚存利润的安排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50,094,6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反对36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弃权1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94,6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反对36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弃权1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

  12、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交易标的损益的归属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50,072,3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反对34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弃权16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72,3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反对3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弃权16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

  1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决议的有效期限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50,094,6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反对36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弃权1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94,6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反对36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弃权1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50,102,4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反对35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弃权1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102,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反对35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0%;弃权1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50,059,1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反对397,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弃权1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59,1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反对39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弃权1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50,090,9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反对35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弃权13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90,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反对35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弃权13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50,085,5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反对37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弃权1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85,5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反对37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弃权1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50,080,5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反对37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弃权1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80,5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反对37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弃权1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50,080,5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反对37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弃权1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80,5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反对37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弃权1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50,064,0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反对37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弃权1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64,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反对37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弃权1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50,061,0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反对38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弃权14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61,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反对38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弃权14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50,104,7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反对35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弃权1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10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反对35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0%;弃权1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50,102,4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反对35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弃权1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102,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反对35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弃权1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50,066,2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反对37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弃权1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66,2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反对37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弃权1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生化投资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50,149,3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反对37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弃权6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149,3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反对37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弃权6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50,149,3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反对37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弃权6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149,3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反对37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弃权6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50,073,2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反对37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弃权1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73,2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反对37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弃权1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粮生化继续为中粮生化(泰国)有限公司和中粮安徽生化(香港)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56,505,3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5%;反对39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弃权45,68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5%。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6,505,3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25%;反对39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弃权45,68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尹现波、张小曼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17日

本版导读

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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