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优先股发行方式的公告

2018-07-1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5月16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后因发行规模调整,2017年12月28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上述议案中对公司董事长的授权,现经公司董事长决定,公司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采取一次发行的方式。

  本次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后续进展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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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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