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1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6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陈振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及2017年9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12日及2017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在前述议案授权范围内,确定本次公开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发行总额为2亿元,发行数量为200万张。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债券利率

  本次可转债公司主体信用级别评级A,本次可转债的债券信用级别评级A+,结合当前利率环境,确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0%。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三)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9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即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8年7月18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四)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可转债全额向在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19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原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1)公司原股东: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7月19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2)社会公众投资者: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六)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19日,T-1日)收市后持有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0.555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0555手可转债。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预案,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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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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