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8-07-1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7月16日、2018年7月17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止本公司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8年7月16日、2018年7月17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或需要澄清、回应的媒体报道或者市场传闻。

  4、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8日

本版导读

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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