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7-1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8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紧急会议于2018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条规定:“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10日和2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递、传真、电子邮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人员。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董事会即刻作出决议的,为公司利益之目的,董事长或其他召集人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可以不受前款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制。但董事长或其他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8年7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对于紧急召开本次董事会的原因,董事长已在会上作出相关说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宁波维斯塔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宁波维斯塔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9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宁波维斯塔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宁波维斯塔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与北京九州鑫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州鑫诺”)、宁波君世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世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宏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宏恪”)共同出资设立规模为1亿元的并购投资基金:宁波维斯塔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维斯塔科”)。

  上述成立合伙企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月1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2018年1月18日收到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维斯塔科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AGW7T6H

  2、名称:宁波维斯塔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128号39幢109-32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九州鑫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日期:2018年01月18日

  7、营业期限:自2018年01月18日至2038年01月17日

  8、营业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出资比例:九州鑫诺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持股比例1%;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持股比例40%;宁波君世立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3,900万元,持股比例39%;宁波宏恪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持股比例20%。

  二、 合伙企业注销原因

  维斯塔科尚未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截至目前未寻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未实际开展运营,且合作各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拟终止上述基金运作并将其注销。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与其他合伙人协商办理与注销合伙企业相关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维斯塔科尚未实际开展运营、各合伙人均未实际缴纳出资,本次注销合伙企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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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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