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8-07-1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邱建民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根据2018年2月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邱建民先生配偶刘美华女士已于2018年7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3,382,270股,增持金额4,929.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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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增持前,邱建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411,0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3%;本次增持后,邱建民先生及其配偶刘美华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5,193,2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5%。

  此外,邱建民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9,771,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14%。

  二、累计增持情况

  邱建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18年2月2日起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571,270股,累计增持比例为2%,累计增持金额共计14,169.04万元。

  三、后续增持计划

  邱建民先生计划其本人或其关联人自2018年2月2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不高于4亿元人民币,且增持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2%。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邱建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邱建民先生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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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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