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7-1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0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因经营发展需要,拟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在江苏省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雅克液化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液化天然气工程相关业务(具体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属于总经理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1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聚氨酯保温绝热

  板材销售合同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2、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分别为2018年8月、2018年12月、2019年2月,交货期将根据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的具体通知做出相应的安排。按照合同规定,如果发生交付标的物与合同具体约定不符时,将存在公司需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3、合同预计在2018年、2019年确认收入,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上述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克科技”或“公司”)下属子公司斯洋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洋国际”)与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东中华造船”)已正式签订了液化天然气(以下简称“LNG”)船液货围护系统的增强型聚氨酯保温绝热板材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近日,斯洋国际收到双方签署完毕的合同文本。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合同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26日,注册资本341,725.107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建良。沪东中华造船是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旗下的骨干核心企业,具有雄厚的船舶开发、设计、和建造实力,产品以军用舰船、大型LNG船、超大型集装箱船、海洋工程及特种船为主,其注册地在上海浦东。沪东中华曾经建有国内第一艘LNG船,填补了国内该领域的空白,提高了我国造船工业的水平和国际地位。

  2、雅克科技、斯洋国际与沪东中华造船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沪东中华造船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下属骨干核心企业,实力雄厚,信用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增强型聚氨酯保温绝热板材。

  2、合同交易价格:约人民币10386.05万元。其中:

  编号为18C12H1811A150的合同,交易价格约为3497.73万元;

  编号为18C12H1812A151的合同,交易价格约为3497.73万元;

  编号为18C12H1813A152的合同,交易价格约为3396.59万元。

  注:编号为18C12H1811A150的合同是将雅克科技与沪东中华造船原于2018年2月28日签署的销售合同主体变更为斯洋国际后重新签署。

  3、结算方式:信用证支付。

  4、合同已经双方正式签署并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雅克科技是国内首家船用增强型聚氨酯保温绝热板的生产企业,在LNG船舶领域取得了国际权威机构、国际船东和造船公司信任。本次公司下属子公司斯洋国际与沪东中华造船签订合同,双方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将进一步拓展公司战略新兴材料国产化替代业务。

  五、备查文件

  斯洋国际与沪东中华造船签署的相关合同。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2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LNG产业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约定,合作事项尚待进一步协商和落实,经确定后另行签署相关正式合同;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框架性文件,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如后期双方根据本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签订涉及金额与具体条款的相关合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2018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3、后续具体合作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履行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即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雅克科技”或“乙方”)与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东中华造船”或“甲方”)签署了《LNG产业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此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与沪东中华造船将在MarkⅢ型等液货围护系统建造过程中开展更为广泛的合作。

  二、合同对手方介绍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26日,注册资本341,725.107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建良。沪东中华造船是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旗下的骨干核心企业,具有雄厚的船舶开发、设计、和建造实力,产品以军用舰船、大型LNG船、超大型集装箱船、海洋工程及特种船为主,其注册地在上海浦东。沪东中华曾经建有国内第一艘LNG船,填补了国内该领域的空白,提高了我国造船工业的水平和国际地位。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目标:通过紧密合作,发挥各自优势,提升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在MarkⅢ型等液货围护系统建造过程中形成资源互补和优势共享,构建高效的合作模式,协作完成项目建造任务。

  2、合作范围:有关高技术船舶领域研究课题、共同研发MarkⅢ型等液货围护系统及建造过程中的相关材料、部分原材料供应等。

  3、合作模式:双方承诺优先合作。

  4、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23年7月31日终止。

  四、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雅克科技是国内首家船用增强型聚氨酯保温绝热板的生产企业,沪东中华造船是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骨干核心企业,拥有雄厚的船舶开发、设计和建造实力。本次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相互之间的技术交流及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开展更为广泛的合作并取得双赢,补强国内液化天然气产业链中的薄弱一环,快速提升国内企业在国际薄膜型液化天然气储运市场的竞争力。

  五、备查文件

  《LNG产业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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