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7-1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8-071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7月17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陆挺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500万平方高档不锈钢装饰板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全资子公司南通森能不锈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投资实施“500万平方高档不锈钢装饰板项目”。项目总投资规模为28,300万元。

  《关于投资建设“500万平方高档不锈钢装饰板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7,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7,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8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17日,该笔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8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17日,该笔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8年7月17日至2019年12月31日,该笔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8-072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500万平方

  高档不锈钢装饰板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轮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500万平方高档不锈钢装饰板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南通森能不锈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投资实施“500万平方高档不锈钢装饰板项目”。项目总投资规模为28,300万元。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500万平方高档不锈钢装饰板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南通森能不锈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如东县县城工业新区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厂房两栋,员工宿舍楼一栋,全部基建面积约23,000平方米

  项目建设进度:该项目计划开工时间预计为2018年8月,建设工期为1年,项目达产期为3年(不含建设期)。

  项目总投资规模:28,300万元

  资金来源:

  固定资产投资16,800万元由自有资金投入;

  项目所需流动资金11,500万元由项目实施主体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1、投资项目概况

  本次投资为年加工各类高端不锈钢装饰板500万平方米项目,其中:高端镜面板230万平方米,高端蚀刻板100万平方米,高端镀钛板70万平方米,高端发纹板100万平方米。

  2、投资背景及必要性分析

  2.1 投资背景

  2.1.1 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目前国家对节约合金资源不锈钢包括现代铁素体不锈钢、双相不锈钢、含氮不锈钢等产品在政策上给予鼓励和支持,国家发改委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钢铁类条款中,将节约合金资源不锈钢列入了鼓励类。节约合金资源不锈钢通过成分优化和工艺创新,在保证钢材使用、耐蚀性能的同时,降低镍、铬等贵金属的使用,节约了生产成本和资源。国家政策的鼓励,使得不锈钢产业同传统的碳钢有了巨大的区别,中国的不锈钢产业仍是一个朝阳行业。

  2.1.2 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在不锈钢表面加工领域具有领先优势

  2015年,金轮股份实施了上市后的第一个并购项目,完成了对不锈钢表面加工行业优势企业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达装饰”)的全资收购。森达装饰在不锈钢表面加工领域具有领先的工艺水平和加工能力,在以电梯厂家为主要客户的高档装饰不锈钢板市场有着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金轮股份收购森达装饰后,成功进入了不锈钢表面加工行业,公司的主营业务由原来的梳理器材单一行业变为梳理器材和不锈钢装饰板表面加工双主营,不锈钢行业巨大的市场规模使得金轮股份的发展空间得到了很大的拓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放大森达装饰的行业优势和价值。

  2.1.3 国家环保执法力度加强带来的市场供给不足

  随着国家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强加,一些高耗能、高污染、无合法资质的小企业被关停,市场对镜面不锈钢板块和蚀刻板的供给出现了不足,这给一些规范经营的大企业带了市场机会。

  2.2 必要性分析

  2.2.1 受政策影响,不锈钢业务整体产能存在缺口

  随着国家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强加,市场供给出现了不足。目前森达装饰的多项产品已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更无法满足新增的市场需求,因此,项目的实施,将能够很好地填补市场的不足,给项目投资带来良好的效益。本项目也将通过采用最新的技术工艺,高科技的污水处理设备和严格的生产管理体系,实现低能耗、低排放的生产目标。

  2.2.2 项目实施具备充分的保障

  森达装饰在不锈钢装饰板行业无论是技术实力、工艺水平还是市场占有率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在生产技术和市场开拓方面给予了本项目充分的保障。项目拟建的产能,可以解决目前森达装饰产能不足的问题,因此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市场压力较小,项目开展的难度较低。

  3、投资估算及收益预测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规模为28,300万元(自有资金投入16,800万元,银行贷款自筹11,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16,800万元、流动资金需求为11,500万元。预计项目经济效益良好,正常年份企业税后利润1,360万元,合计上缴各项税金3,576万,项目自有资金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2.06%。项目自有资金的税后投资回收期8.3年(不含建设期),项目回收期在可行范围内。

  三、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未来市场、政策及经济形势存在发生变化的可能,对项目的影响较为复杂,项目的投资计划可能根据未来实际情况调整,存在不能达到原计划及预测目标的风险。届时公司管理层将适时调整项目实施方案。

  (二)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投产后,有利于解决公司不锈钢板块业务产能不足的问题,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短期内,本投资对公司将会造成一定的资金压力,但由于本项目建设期及达产期较长,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南通森能不锈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8-073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轮针布”)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7,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8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17日。

  为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达装饰”)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8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17日。

  为全资子公司森达装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8年7月17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于2018年7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5月11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批准公司对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为18亿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的范围内,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全称: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2,436.455797万元

  法定代表人:魏贤良

  经营范围:梳理器材、纺织器材、纺织机械的生产、销售、安装、保养及其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金轮针布2017年度及2018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2、公司全称: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华军

  经营范围:不锈钢发纹板、不锈钢制品(压力容器除外)制造、加工、销售;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黑色金属材料、塑料制品、建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五金配件批发、零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森达装饰2017年度及2018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主要内容

  1、担保方: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为金轮针布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7,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8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17日,该笔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为森达装饰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8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17日,该笔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为森达装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8年7月17日至2019年12月31日,该笔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全资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审议前,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45,966.79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4.60%。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为165,966.79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6.20%。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8-074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15:00至2018年7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水路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陆挺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1,738,5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88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1,733,0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88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1%。

  2、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733,1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5%;反对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182%;反对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8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熊川、李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8日

本版导读

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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