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8-07-1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9,980,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7月24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64号文核准,同意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友股份”或“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集友股份于2017年1月18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并于2017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80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8名自然人股东,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2018年1月16日,前述8名自然人股东自愿承诺自2018年1月24日限售期满之日起自愿延长锁定期半年,至2018年7月23日。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9,980,000股,将于2018年7月24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7年8月30日,集友股份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集友股份以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8,000,000股,转增后集友股份的总股本数由68,000,000股增加至136,000,000股。2017年11月16日,集友股份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68,000,000元增加至136,000,000元。2017年12月4日,集友股份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8年5月18日,集友股份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的议案》,集友股份以13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54,400,000股,转增后集友股份的总股本数由136,000,000股增加至190,400,000股。2018年6月25日,集友股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36,000,000元增加至190,400,000元。2018年6月28日,集友股份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在前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过程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同比例变为49,980,000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变。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股东承诺具体如下:

  ■

  2、余永恒、孙志松、姚发征作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在本人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自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第1至第24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如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公司的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持股数量的50%;本人如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13-24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受限制。若在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股东余永恒、孙志松、杨二果、杨立新、严书诚、章功平、周少俊、姚发征于2018年1月16日作出自愿性承诺:“为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对社会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余永恒、姚发征、孙志松、杨二果、严书诚、章功平、杨立新、周少俊承诺,将分别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140,000 股、7,140,000股、6,120,000股、4,080,000股、4,080,000股、2,550,000股、2,550,000股、2,040,000股自2018年1月24日限售期满之日起自愿延长锁定期半年,至2018年7月23日。锁定期内,余永恒、姚发征、孙志松、杨二果、严书诚、章功平、杨立新、周少俊持有的上述股份不出售或转让。承诺将一如既往继续支持公司经营工作,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开源证券认为:集友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数量及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以及其他自愿性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开源证券对集友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9,98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7月24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注:1、余永恒、杨二果、周少俊、孙志松、严书诚、杨立新、章功平目前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限售股份在上市流通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余永恒、孙志松、姚发征如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公司的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50%;如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13-24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受限制。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上网公告附件

  开源证券关于集友股份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8日

本版导读

2018-07-1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