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7-1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B 公告编号:2018-046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7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黄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B 公告编号:2018-047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决定聘任丁国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丁国强先生具备任职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丁国强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丁国强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756-8666796

  传真号码:0756-8666922

  电子邮箱:dinggq@htrh-paper.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前山金鸡路508号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丁国强先生简历

  丁国强先生,1984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副经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宁夏美利纸业集团环保节能有限公司监事;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董事;宁夏中冶美利云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丁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对任职资格的要求。

  

  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B 公告编号:2018-048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概况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仁恒”)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其中由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实际授信金额、期限、币种等情况以与银行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2、审批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共9名董事出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拟为红塔仁恒上述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1年2月11日

  3、注册地点:珠海市前山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黄欣

  5、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6、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高档包装纸板。

  7、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红塔仁恒41.9653%的股权。

  8、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40,819.92万元,净资产278,661.63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332,052.88万元,利润总额1,900.74万元,净利润1,718.15万元。

  三、担保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下属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的生产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方案有利于其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以及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红塔仁恒的经营状况正常,资产优良,公司对其经营和财务决策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同时,公司已与红塔仁恒其他股东就共同承担贷款担保责任事项进行了沟通,结果如下:

  1、红塔仁恒其他股东未能对此次融资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原因如下:(1)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规定,红塔仁恒的股东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为其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责任;(2)红塔仁恒的其余少数股东龙邦国际有限公司和新加坡仁恒工业有限公司均为境外法人,境内金融机构未能对其资信能力进行系统评估,因此上述境外法人均不能作为担保主体。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将承担为红塔仁恒提供担保的责任。

  2、公司上述担保不存在提供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保余额合计22.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5%,均为对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情形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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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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