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08-21 来源: 作者: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8-127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2018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如下:

  1、制造板块潜心研发、稳健转型,主要产品包括太阳能电池铝边框和铝型材制造等光伏配件产品,光伏安装支架、太阳能组件、电池片等光伏成套设备,以及其他非光伏制造业产品;

  2、新能源发电业务一方面优化内部管理水平,推进制度流程项目建设,一方面紧盯发电收益,度电必争、降本增效,通过技改创新等措施,报告期内发电量及电力销售收入均实现大幅增长;

  3、综合能源服务方面,公司围绕能源消费用户的需求,面向工业园区和企业客户提供发、配、售、用各个环节的综合能源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能提供多能互补能源站和配(微)网投资和运营、需求侧管理、能效监测、节能改造、碳排放管理等服务。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2、本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邹承慧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8-125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通知于2018年8月1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耿乃凡、何前、杨胜刚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关于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8-126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8年8月20日下午在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光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ZHANG JING(张静)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关于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8-128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25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410,994,200股。本次公司实际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397,715,400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6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29,999,302.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3,207,706.4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776,791,595.60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6]33090007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76,791,595.60元已于2016年3月8日全部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977,494,485.11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977,494,485.11元。其中:本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727,718,922.46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820,166,558.25元,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29,609,004.40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20,027,324.78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397,521,809.89元。其中:本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96,479,023.32元,部分项目结项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23,548,301.46元。

  3、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86,251,794.50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3,397,521,809.89元,本年度使用388,729,984.61元,全部为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88,729,984.61元。募集资金专户应结余余额-9,460,198.90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0.00元,差异系获得存款利息9,483,699.68元,支付银行手续费23,500.78元。

  4、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业务活动。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在华夏银行张家港支行、恒丰银行江阴支行、中国银行如皋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塘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塘市支行、中信银行无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江阴华士支行、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苏州银行张家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无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张家港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张家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五家渠市兵团支行开设共19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及上述银行或其上级行、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主体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下属公司禄劝县爱康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2461000000339966,截至2016年3月8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1,5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禄劝县工业园区5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下属公司南召县中机国能电力有限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851010040122800666,截至2016年3月8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3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爱康科技“南召县太山庙10MW光伏电站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下属公司朝阳爱康电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514468060298,截至2016年3月8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3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喀左坤都小房申10MW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下属公司凤庆县爱康电力有限公司在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802000051503988,截至2016年3月8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1,5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凤庆县大兴5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5)下属公司嘉祥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塘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0527501040015241,截至2016年3月8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6,6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嘉祥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20MW光伏发电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6)下属公司泌阳县中康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塘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0527501040015233,截至2016年3月8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泌阳县中康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7)下属公司无棣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8110501013900265078,截至2016年3月8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6,6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爱康无棣农业设施20MW光伏发电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8)下属公司南召县中机国能电力有限公司在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华士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0641401040011608,截至2016年3月8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2,665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南召县南河店20MW光伏电站项目、南召县小店20MWp1#光伏电站工程项目、南召县城郊20MWp光伏电站工程项目、南召县小店20MWp2#光伏电站工程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9)下属公司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2201560001193530000,截至2016年3月8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1,5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爱康精河三期3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爱康精河四期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10)下属公司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2201560001195010000,截至2016年3月8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3,655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奇台农场二期30MW光伏发电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11)下属公司内蒙古四子王旗神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205820011120107001622,截至2016年3月8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4,9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内蒙古四子王旗江岸苏木10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12)下属公司宿州恒康新能源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9920188000323701,截至2016年3月8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6,6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宿州恒康新能源有限公司埇桥夹沟一期2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13)下属公司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9920188000324431,截至2016年3月8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6,6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昱辉榆林20 MW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14)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2250198623600000091,截至2016年3月4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2,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爱康科技补充流动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15)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89110155300001077,截至2016年3月4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09,591,595.60元,该专户仅用于爱康科技补充流动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16)下属公司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市兵团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0715301040012526,截至2016年6月17日,专户余额为304,850,656.83元(原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存放专户32201560001193530000中的余额全部转入该专户,实际金额以转账日金额为准)。该专户仅用于“爱康精河三期3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爱康精河四期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17)下属公司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市兵团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0715301040012518,截至2016年6月17日,专户余额为168,102,229.43元(原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存放专户32201560001195010000中的余额全部转入该专户,实际金额以转账日金额为准)。该专户仅用于“奇台农场二期30MW光伏发电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18)下属公司明光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0641401040012275,截至2016年12月1日,专户余额为4,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安徽省明光爱康20MW光伏电站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19)下属公司伊川县佳康电力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0641401040012283,截至2016年12月1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4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河南省伊川佳康50MW光伏电站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备注:

  (1)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爱康精河三期3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爱康精河四期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奇台农场二期30MW光伏发电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专户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市兵团支行账户,注销原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存放专户。

  (2)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16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云南凤庆县大兴50MW项目及山东嘉祥昱辉 20MW光伏发电项目已建成并网发电。上述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的部分土地地质情况不适合用于安装光伏 组件等电站设备,因此减少项目的投资规模,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7,40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投资回报率,公司拟将节余资金投资安徽省明光爱康20MW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拟总投资17,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4,000万元;河南省伊川佳康50MW 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拟总投资42,5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3,400万元。

  2、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5月11日,爱康科技及其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集团”)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签署了《战略合作意向框架协议》。协议内约定了浙能电力及/或其关联方收购爱康科技的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苏州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和香港爱康电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控制权。由于具体的交易细节尚未披露,本次爱康集团与浙能电力的战略合作可能涉及转让部分已经结项的募投项目。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 年上半年度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

  ■

  ■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8-129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和2018年1月1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2018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关于2018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18)。根据上述议案及公告,公司拟为宿州恒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州恒康”)向金融机构总额度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提供担保。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宿州恒康的申请,为满足其电站的日常经营需求,宿州恒康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金租”)申请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11,000万元,融资期限为十年。近日,宿州恒康与华夏金租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公司与华夏金租签署《保证合同》。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与华夏金租签署《保证合同》,为宿州恒康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1,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十年。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拟为宿州恒康向华夏金租申请11,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在对宿州恒康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宿州恒康提供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鉴于宿州恒康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故未提供反担保。

  2、公司会指派专人持续关注上述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并

  向董事会报告。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申请对外担保额度1,463,7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56.12%。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00,233.91万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87,806.49万元;其他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2,427.42万元。以上担保累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40.02%。若包含本次担保,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41.95%。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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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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