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2018-08-21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在定期核查股东持股情况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勇所持公司股份80,000,000股被司法冻结、所持公司股份82,081,128股被司法轮候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被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司法冻结

  ■

  2、司法轮候冻结

  1)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

  2)被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勇持有公司股份82,081,1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0%。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杨勇当前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82,081,128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40%;杨勇当前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为82,081,128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40%。

  三、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影响及风险提示

  经杨勇自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冻结应与北京龙文环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公司”,公司不持有该公司股权,杨勇为该公司控股股东)、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人寿”)相关业绩补偿承诺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目前杨勇及环球公司尚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有关起诉状副本及相应的查封财产裁定书,上述推测是杨勇基于其本人、环球公司、华夏人寿三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及环球公司开户银行通报的冻结情况作出的判断,具体原因最终以人民法院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载明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为准。杨勇正在积极与华夏人寿协商,争取早日解决上述股票冻结事宜。

  由于杨勇未能在《〈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履行保障承诺书》(该承诺书主要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8月17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约定的最后期限向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为保障公司权益,公司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诉前保全,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勇持有的公司股份80,000,000股予以轮候冻结。

  杨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鉴于杨勇与公司之间签有《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约定,业绩承诺期满后,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龙文”)最终未能实现业绩承诺,杨勇作为业绩承诺人需承担业绩补偿责任及相关连带责任。结合广州龙文业绩及对赌期前几年业绩实现情况,如果杨勇无法妥善解决上述股份冻结及轮候冻结事宜,2018年度业绩承诺期满后,杨勇存在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中业绩承诺的约定,从而影响公司权益,公司要求杨勇妥善处理上述公司股份的冻结事宜。后续公司将对杨勇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宜保持持续性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0日

本版导读

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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