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08-21 来源: 作者: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深圳惠程 公告编号:2018-123

  2018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无。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高端智能制造+互联网综合服务”双轮业绩驱动的业务发展格局,保持多元化经营、多业绩点支撑的态势,在巩固原有电气业务产品和市场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并探索高端智能制造领域的发展新机遇,坚定深耕高端智能制造领域之路;公司完成对哆可梦收购之后成功布局互联网文娱产业,充分发挥重组的协同效应,互联网文娱产业对公司业绩的贡献度逐步提高;此外公司投资业务在本报告期实现了良好的收益和回报,促进资本运作和产业升级的良性互动。公司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12,151.7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988.99万元,分别较去年同期提高了636.49%和485.11%,公司的业务结构和财务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为股东实现较好的投资回报奠定坚实基础。

  1、优化升级基础业务,深耕高端智能制造领域

  公司注重科技创新,认清当前变配电行业正在向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和集成化发展的趋势,持续关注电气业务智能化产品的研发生产,积极投入到配电设备一二次融合及高端智能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中,成立220KV高压设备检测实验室,推进公司电气设备产品进入更高技术要求的高压领域,在微电网和能源综合治理领域筹备立项研发并积极引入外部科研院所和行业优质资源,提高产品的自动化、智能化、精益化,减弱产品的被替代性,增强客户对产品的满意度和黏性。公司目前所布局的无人配送机器人致力于解决最后一公里配送问题,有利于减少物流配送的人工数量、降低配送成本,更好适应物流业的变革,具有较大发展空间,亦为公司深耕高端智能制造领域的契机点。

  2、互联网文娱业务发展迅猛,业绩斐然

  哆可梦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后,在本报告期内推出多款全新手游,包括主打魔幻未来风格的自研新游《天使圣域》、末世废土风格的自研新游《末日撕裂者》等,自上线以来均取得不错的成绩。哆可梦注重大数据和科技创新,不断增强游戏的人工智能交互,受到更多玩家的好评和市场的认可。哆可梦坚持“业务平台化、市场全球化、流量自有化、生态链泛娱乐化”的发展战略,凭借高效的游戏研发体系以及精准的游戏推广渠道,以期立足于全球移动游戏研发、服务于全球移动游戏用户。哆可梦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9,159.60万元,较去年同期22,927.90万元增长332.48%,实现净利润16,362.67万元,较去年同期7,605.51万元增长115.14%。同时,公司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优势和品牌影响力,正在积极推进收购爱酷游项目,以期整合优秀标的、资产和专业研发团队等资源,筑牢互联网文娱业务,致力于打造成为互联网综合服务提供商。

  3、投资业务收益良好,成功实现资本运营促进产业升级的良性互动

  公司所参与设立的产业并购基金通过专业化、市场化的投资运作,成功投资了具有较大发展潜力、高成长性的优质标的,部分被投项目已顺利实现退出并取得良好收益,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在报告期内择机通过调整和处置产业并购基金出资份额方式实现盈利。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不仅提高了公司的盈利能力,更是成功探索到用资本运营发现优质标的、促进公司产业升级的成功道路,未来公司还将充分利用并购基金等形式,围绕公司战略发展,实现上下游资源整合和产业布局,持续提升公司的竞争实力。

  4、股东切实履行增持承诺,巩固控制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中驰惠程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于公司现金收购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7.57%股权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原则上不少于1亿元、不超过10亿元。自2018年5月28日公司股票复牌以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切实履行增持承诺,已累计用7.675亿元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99,116,826股股份,持股比例由15.43%提高到24.49%,公司控制权得到进一步巩固,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事长:徐海啸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深圳惠程 公告编号:2018-121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20日13:30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提前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徐海啸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深圳惠程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深圳惠程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刊登在2018年8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深圳惠程2018年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惠程2018年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刊登在2018年8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期为2017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15日)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总共60万份,截至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结束,激励对象陈文龙、曹晓黎均未行权,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到期尚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总共60万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司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上述已获授到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为本议案相关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刊登于2018年8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深圳惠程 公告编号:2018-122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8月20日14:00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提前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梅绍华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深圳惠程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深圳惠程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对《深圳惠程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深圳惠程2018年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深圳惠程2018年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是真实、准备、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对《深圳惠程2018年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注销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公司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结束,涉及共有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到期尚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60万份,注销原因、人员及数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注销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深圳惠程 公告编号:2018-124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

  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5年8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公告中简称“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5年8月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

  2015年8月21日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

  2015年12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6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6年12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7年1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已离职激励对象纪晓文先生已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7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锁/行权期符合解锁/行权条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4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和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行权期由于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能解锁/行权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8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注销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5年10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公告中简称“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与2015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合并简称“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5年10月1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

  2015年10月29日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

  2015年11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6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6年11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锁/行权期符合解锁/行权条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7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已离职激励对象纪晓文先生已获授未解锁/行权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7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锁/行权期符合解锁/行权条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4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行权期和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行权期由于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能解锁/行权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解锁/行权期符合解锁/行权条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8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注销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情况及原因

  公司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期为2017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15日)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总共60万份,截至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结束,激励对象陈文龙、曹晓黎均未行权,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到期尚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总共60万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司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上述已获授到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到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数量如下:

  ■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未对公司管理层的勤勉尽责构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心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相关审核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注销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到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公司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对公司目前股本结构无影响,对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注销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公司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结束,涉及共有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到期尚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60万份,注销原因、人员及数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注销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其注销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司2015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2018-08-21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