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8-08-21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陈大魁先生关于其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补充质押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于2017年12月21日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816.00万股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初始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2018年8月20日,公司接陈大魁先生通知,其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00.00万股补充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质押的初始交易日为 2018年8月17日,解除质押日期为至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上述补充质押的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合计补充质押的2,00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

  本次股票质押为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陈大魁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均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陈大魁先生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大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39,807.9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05,779,387股)的比例为43.95%;本次补充质押后,陈大魁先生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2,106.82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0.41%,占公司总股本的13.37%。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等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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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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