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8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公司事后审核,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出现的错误部分予以更正。
一、更正部分总体情况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中“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二、公司基本情况”中“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表格中第三名股东“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价值回报23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更正为“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更正部分详细情况
1.《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更正情况
更正前: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更正后: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2.《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二、公司基本情况”更正情况
更正前: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更正后: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除上述内容需更正外,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修订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对于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