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8-21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5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

  中期票据付息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7日发行了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6牧原MTN001,代码:101651039),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年利率3.78%,付息兑付日期为2018年8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截至2018年8月17日,公司已兑付该中期票据利息,付息兑付总额37,800,000.00元。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付息兑付完成。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4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第一期

  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2017年8月22日、2017年9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已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MTN33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和《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和《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5号、2017-139号、2017-146号、2018-088号)。

  2018年8月15日,公司进行了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工作,本次发行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2018年8月17日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

  上海清算所网(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收盘后接到高级管理人员苏党林先生的通知,其于2018年8月20日通过二级市场以自有资金购入本公司股票,平均成交价格在每股20.902元左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购买背景及具体情况

  2018年8月20日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的人员为:副总经理苏党林。

  2018年8月20日股票购买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人员购买公司股份,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前景的信心,并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股票购买前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变化

  ■

  本次购买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公司股票变动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股份购买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其他提示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2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应对“非洲猪瘟”

  疫情相关措施的情况说明(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疫情介绍

  2018年8月1日,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某养殖户的生猪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存栏383头,发病47头,死亡47头。农业农村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紧急指导当地做好各项防治工作,并采样检测。2018年8月3日,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街道(新城子)五五社区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并于8月3日11时确诊。

  2018年8月14日,河南省郑州市经济开发区某食品公司屠宰场的一车生猪发生不明原因死亡,共260头,发病30头,死亡30头,产地检疫证明显示生猪来自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鹤立镇交易市场。8月16日凌晨,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该起疫情为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8月15日起,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某养殖场的生猪出现不明原因死亡,截至目前,发病615头,死亡88头。8月19日,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该起疫情为非洲猪瘟疫情。

  (以上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二、公司情况说明

  风险提示:公司具有完善的疫病防控体系和能力,但若公司周边地区或自身疫病发生频繁,或者公司疫病防控体系执行不力,公司将面临生猪发生疫病所引致产量下降、盈利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历史上,公司没有出现过由于发生疫病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况。

  1、在已知4个涉及非洲猪瘟疫情的省份内的子公司未受到“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各项生产经营正常开展。

  公司生猪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在河南省共有21家养殖板块全资子公司,2018年1-7月份出栏生猪368.15万头,占公司2018年1-7月生猪出栏总数的64.07%。

  公司在黑龙江省共有7家养殖板块全资子公司,2018年1-7月份出栏生猪3.57万头,占公司2018年1-7月生猪出栏总数的0.62%。

  公司在辽宁省共有7家养殖板块全资子公司,2018年1-7月份出栏生猪5.79万头,占公司2018年1-7月生猪出栏总数的1.01%。

  公司在江苏省共有2家养殖板块全资子公司,2018年1-7月份出栏生猪9.15万头,占公司2018年1-7月生猪出栏总数的1.59%。

  2018年1-7月,公司上述4个省份出栏生猪总计386.66万头,占总出栏量的67.29%。

  以上子公司猪场各项生产经营正常,未受到“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各项生产经营正常开展。

  2、公司其他子公司及所在场区亦未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各项生产经营正常开展。

  三、公司内部管控

  公司历经26年的发展,形成了集饲料加工、生猪育种、种猪扩繁、商品猪饲养为一体的完整封闭式生猪产业链。公司采用大规模一体化养殖模式,完全实现自育自繁自养,建立了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实现了从厂址选择、原料采购、饲料加工到生猪饲养等环节的全程监控,充分保证了食品安全。

  公司研发出了早期隔离断奶、分胎次饲养、多点式饲养、一对一转栏、自动化饲喂等多项技术,秉承“养重于防,防重于治,综合防治”的理念,从猪场选址、场区布局、防疫制度、舍内小环境控制、疫病预警系统、防疫技术、兽医人才队伍等多个方面,建立了完善有效的疫病控制综合系统。

  同时,公司制定了《养猪生产安全行为规范手册》、《养猪生产部员工安全行为-猪群操作规范》等多项制度,对员工日常安全行为及养猪生产安全行为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同时,公司定期与不定期的对生产员工进行业务培训,规避安全事故,保障公司生产安全。

  四、应对措施

  行业历史上发生重大疫情的情况下,公司做好生猪安全防控,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生产经营未受到重大影响。

  针对此次疫情,公司将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公司成立以兽医部为主要责任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与国内外专家紧密结合,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定,加强公司内外部生物安全管理,防止疫情的发生。具体措施如下:

  1、执行严格的消毒制度,完善生猪疫病防治措施,做好生物安全

  为从根源上阻断病原微生物的物理传播,公司制定了《隔离消毒管理制度》、《日常卫生消毒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对猪场内人员流动路线、车流路线、猪群全进全出路线执行严格的消毒防疫措施。

  2、加强巡检,及时掌控猪群健康状况

  做好区域疫情监测工作,重视信息的搜集。与疾病防控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区域的疫情情况,密切关注动态变化,发现或听闻且经验证,有疑似非洲猪瘟信息,必须立刻上报专项领导小组,支撑公司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同时,生产人员密切关注猪只健康状况,积极配合国家动物防疫部门做好防疫报告等工作。

  3、制定快速反应机制,防止疫情的扩散

  如发现公司生猪感染非洲猪瘟,对于感染非洲猪瘟疫情的生猪,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门进行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并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禁止交易、生产、流通。

  4、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加强对子公司经理、生产总监、场长、段长、一线饲养员、后勤保障全员的安全意识,全员行动,杜绝外源疫情传入风险。同时,加强生产一线员工防疫知识培训,提高防疫专业能力,一旦发现生猪出现疫情相关症状,或不正常死亡,立即向相关责任人进行汇报,让公司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

  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非洲猪瘟疫情动向,积极做好生物安全管理,并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1日

本版导读

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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