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8-09-1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新兴装备;证券代码:002933)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18年09月06日、2018年09月0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中所列示的公司风险因素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关于风险的提示,上述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再次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最终用户为军方,其销售受最终用户的具体需求、年度采购计划、国际形势及国内形势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加之公司实现销售的产品品种较少、最终客户数量较少,使公司各年度订单数量存在不稳定性。军品采购特点使公司订单个数少、单个订单金额较大、执行周期较长、交货时间分布不均衡,且最终主机的交货可能出现较长时间的延迟,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在不同会计期间内具有较大的波动性。

  1、产品暂定价格与最终审定价格差异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军品的销售价格及主要部件的采购价格由军方审价确定。由于军方对新产品的价格批复周期较长,针对尚未审价确定的产品或采购部件,供销双方按照合同暂定价格入账,在军方批价后对差额进行调整。因此公司存在产品及主要部件暂定价格与最终审定价格存在差异导致收入、成本及业绩波动的风险。

  2、国内军方调整价格的盈利波动性风险

  根据军品价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国内军品的价格除因国家政策性调整和军品所需外购件、原材料价格大幅变化、军品订货量变化较大并由企业提出申请调整价格外,每隔三年调整一次。公司通过国内军方设计定型批准的核心产品于2014年3月通过审价批复,价格审定后尚未调整,未来年度不排除进行价格调整的可能性。如果向下调整,将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如果未来成本大幅上升而价格上调不及时或者上调幅度不够,也将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从而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盈利波动。

  3、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均保持在67%以上,主要原因为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核心产品的研制工作,在此期间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形成了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高附加值产品,因此产品本身毛利率水平较高。随着公司产品的更新换代、新产品的不断研发、人工成本上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毛利率在未来期间可能会随着产品的成本、核心价值的高低波动,存在下降的风险。另一方面,在军方审价之前公司收入确认按暂定价进行确认,暂定价格与最终定价的差额计入最终定价的当期收入,也可能会导致当期毛利率与实际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甚至产生较大差异。投资者不能根据以前年度的毛利率推算今后的毛利率。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中国直升机行业的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1-6月,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00.00%、99.37%、96.23%和98.05%。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主要来源于挂架随动系统和炮塔随动系统等少数产品,随着发行人产品种类增多,客户集中度将会有所降低。

  目前,我国直升机制造产业主要由中航工业主导,公司作为航空机载设备的供应商,主要为整机厂商和配套厂商提供配套机载设备,鉴于行业特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中单位A、单位B、单位C等单位皆为中航工业控制的企业。从实现的销售收入上来看,公司对中航工业及其下属单位具有一定的依赖性,但这是我国直升机制造产业尤其是机载设备产业的特有属性,各机载设备配套商均与中航工业下属的整机厂商或配套商开展业务合作,提供相关配套机载设备。

  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较高,主要客户对公司依赖性较强,公司和客户形成互相依存的关系,但如果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发生变化,或者现有主要客户需求出现较大不利变化,如订货量大幅下降或延迟,将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三)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9,355.54万元、19,391.18万元、23,872.27万元和27,242.34万元,占当年末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31.37%、29.13%、30.89%和34.63%。公司针对应收账款制定了稳健的会计政策,足额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良好,账龄主要为两年以内,公司应收账款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是,如果公司不能按期收回应收账款,则公司存在一定的资产损失的风险。受机载设备业务的结算特点影响,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相对较高。随着公司机载设备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公司可能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者无法收回的情况,这将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新产品开发风险

  公司产品是典型的机电一体化高科技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成果能够很快在新产品中运用和实践,所以公司产品具有技术水平发展快、更新快的特点。

  如果本公司对新技术方向选择出现偏差、对客户需求把握不准确、对新产品方案选择不佳或上市时机把握不当、新产品的质量不能持续改善、新产品或改进型产品不能吸引客户,公司可能无法产生足够的收入和利润来覆盖成本费用的投入,从而影响投资者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同时,如果公司新产品开发节奏无法领先同行,新项目产业化进程缓慢,则可能导致公司失去已有的竞争优势。开发新产品有时可能需要牺牲短期利益,且这样的努力也有可能失败,就无法保证公司盈利的持续增长,影响公司的财务表现。

  (五)技术不能保持先进性的风险

  公司专注于军工领域高端装备制造,具有核心研制生产能力,自主创新的多项航空装备技术和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突破了国际武器装备关键技术的垄断和封锁。直升机配套的机载设备一般采用自动化、电子、微电子、计算机等新技术,并通过精密、超精密加工工艺制作而成,且种类繁多,因此,机载设备研制、生产和维修涉及材料学、工程学、力学、热学、电子学、计算机学、控制论、方法论等众多学科的先进技术及理论,整体技术复杂,其研究发展不仅受各相关学科发展水平的制约,而且受到相关学科成果集成能力的制约。尽管公司一直致力于科技创新,力争保持在高精度机械传动技术、数字伺服驱动技术等核心技术的领先优势,但不排除国内外竞争对手或潜在竞争对手率先在上述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而推出更先进、更具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或出现其他替代产品和技术,从而使公司的产品和技术失去领先优势。

  (六)豁免披露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军品业务,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涉密信息主要包括公司签订的部分销售、采购、研制合同中的合同对方真实名称、产品具体型号名称、单价和数量、主要战术技术指标等内容,国防发明专利、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及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载明的相关内容,经国防科工局批准,上述涉密信息予以豁免披露。此外,涉军重要财务信息还包括了报告期内各期主要产品的销量、营业收入构成、涉密单位的真实名称等信息,公司根据《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财审[2008]702号)的相关规定采取了代称、打包等脱密处理的方式进行披露。上述部分信息豁免披露或脱密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正确判断,造成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

  (七)国家秘密泄密风险

  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须经过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公司已取得军工三级保密资格单位证书,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一直将安全保密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保守国家秘密,但不排除一些意外情况的发生导致有关国家秘密泄露,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泄露国家秘密风险出具声明,确认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中不存在泄露国家秘密的风险,发行人已经并且能够持续履行保密义务。

  (八)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机载悬挂/发射装置、飞机信息管理与记录系统、综合测试与保障系统产品等航空装备产品及相关技术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涉及材料学、工程学、力学、热学、电子学、计算机学、控制论、方法论等众多学科,整体技术复杂,机载设备行业正朝着综合化、信息化、全电化、智能化、模块化等方向发展。

  公司产品或服务若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可能存在产品停产、召回,甚至停止订货,相关许可资质丧失等风险。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出现重大质量纠纷,公司也对产品研制进行风险管理,但伺服控制技术、视频处理技术和综合联试测试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的复杂性仍可能使公司在产品研制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出现质量未达标准的情况,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从事军品业务的相关资质和多年在机载设备行业建立的品牌造成不利的影响。

  (九)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2年10月30日新兴装备被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2015年新兴装备通过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复审并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11001753,发证日期:2015年11月24日,有效期三年。新兴装备报告期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有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本公司所从事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合同在经有关部门鉴证并报当地税务机关备案后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8号)文件,对军品生产(订货)合同在办理相关的免税手续后,免征增值税。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各项税收优惠共15,305.28万元,占报告期各期间利润总额的33.39%。国家一直重视对军工行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支持,鼓励自主创新,新兴装备享受的各项税收政策优惠有望保持延续和稳定,但是未来如果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新兴装备税收优惠资格不被核准,将会对本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十)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为戴岳,实际控制人为戴岳、郝萌乔、王苹和戴小林。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戴岳持有公司50.67%股份,实际控制人戴岳、郝萌乔、王苹和戴小林合计持有公司58.69%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尽管公司已经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但公司依然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高的风险。

  (十一)部分租赁房产搬迁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承租的2处租赁物业中,共有1处面积 2,000 平方米的租赁物业尚未取得房产证,产权存在瑕疵。对于该等存在产权瑕疵的租赁房产,公司或将面临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无法继续取得该等租赁物业使用权而搬迁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戴岳出具承诺,若新兴装备租赁的上述房产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被拆除或被依法征收、征用而不能继续使用该等房产的,戴岳将承担新兴装备因不能继续承租该等房产而搬迁所产生的成本与费用,并对其搬迁期间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足额、全面的经济补偿。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09 月 07 日

本版导读

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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