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9-10 来源: 作者: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8年9月10日起本公司部分基金在东海证券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且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东海证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

  ■

  二、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东海证券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参加东海证券公告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请以东海证券所示公告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重要提示

  本优惠活动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前端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等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东海证券的公告为准。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东海证券所有,有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东海证券的有关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2、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founderff.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全面了解基金的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方正富邦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方正富邦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方正富邦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且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次事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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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终止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18年9月7日,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应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本基金最后一个运作日为2018年9月7日,自2018年9月8日(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届时本基金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出及转换转入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分别计算方正富邦优选灵活A份额和方正富邦优选灵活C份额各自的应计分配比例,并据此按方正富邦优选灵活A份额和方正富邦优选灵活C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特别提示

  1、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报告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2、投资者可以登录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或者拨打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8-0990进行相关咨询。

  3、本公告解释权归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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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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