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9-1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8-098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9月6日下午收市后收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要约收购通知函》,为进一步增强对本公司的控制力,金隅集团拟向本公司全体股东(除金隅集团、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发起部分要约,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本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鉴于本次要约收购尚需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冀东水泥”,股票代码“000401”)自2018年9月7日开市起停牌一个交易日,并于停牌之日的次一交易日复牌。

  本公司于2018年9月7日就本次要约收购事项再次收到金隅集团发送的《要约收购通知函》,金隅集团拟以11.68元/股的价格向本公司全体股东(除金隅集团、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要约收购67,376,146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方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拟部分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9月10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要约收购事项尚存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等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8-099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拟部分要约

  收购公司股份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要约收购事项尚需履行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事前审批程序,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等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要约收购主要系金隅集团为进一步增强对本公司的控制力,同时基于对本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本次要约收购为部分要约收购,不以终止本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6日和2018年9月7日收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的《要约收购通知函》,金隅集团拟向本公司全体股东(除金隅集团、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发起部分要约,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本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一、本次要约收购基本方案

  (一)被收购公司名称及收购股份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简称:冀东水泥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000401

  4.收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67,376,146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5.00%

  7.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8.要约价格:11.68元/股

  9.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为本公司除金隅集团、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要约收购价格

  本次部分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11.68元/股。

  (三)收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基于要约价格为11.68元/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786,953,385.28元。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金隅集团自有资金。

  二、本次要约收购主要系金隅集团为进一步增强对本公司的控制力,同时基于对本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本次要约收购为部分要约收购,不以终止本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风险提示

  本次要约收购事项尚需履行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事前审批程序,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等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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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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