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9-1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编号:2018-025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回购方案尚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桂林市金星路一号公司一楼会议厅

  4、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6日15:00至2018年9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主持人:董事长邹节明先生

  6、 公司已于2018年8月23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445,420,6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46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443,146,0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08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2,274,5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854%。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3,878,0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5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603,4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7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2,274,5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854%。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1.01、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情况为:443,522,63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39%;1,897,979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980,02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578%; 1,897,979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422%;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2、拟用于回购的金额以及资金来源

  表决情况为:443,522,63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39%;1,897,979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980,02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578%; 1,897,979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422%;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为:443,503,23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95%;1,917,379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960,62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576%; 1,917,379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424%;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情况为:443,514,53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21%;1,906,079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9%;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971,92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490%; 1,906,079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5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5、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情况为:443,511,33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14%;1,909,279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6%;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968,72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664%; 1,909,279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336%;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6、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表决情况为:443,503,23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95%;1,917,379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960,62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576%; 1,917,379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424%;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回购方案尚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程益群 高毛英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公告编号:2018-026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如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本公司不存在回购的股份被注销而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在上述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无需履行债权人于本公告有效期内(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提出的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措施的义务。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该议案已经2018年9月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2018年9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作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若按此次回购资金最高额计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15,625,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6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若由于本次回购的股份最终无法授出等原因而导致公司将回购的股份注销的,本公司将根据债权人于本通知公告有效期内提出的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10月24日每个工作日9:00一11:30、13:30一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西桂林市金星路1号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云丽、朱烨

  联系电话:0773-5829106、9109

  电子邮箱:dsh@sanjin.com.cn

  邮政编码:541004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邮件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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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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