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2018-09-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连电瓷”)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阜宁稀土意隆磁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隆磁材”)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轮候冻结的情况

  1、本次轮候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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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轮候冻结的原因

  2018年7月,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财通”)就意隆磁材质押融资及股份质押担保事项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6日对意隆磁材持有的大连电瓷全部股权进行了司法冻结。关于股份质押及股份质押担保及司法冻结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4日和2018年7月2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收到股权质押的质权方通知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和《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

  由于意隆磁材与上海财通就意隆磁材质押融资及质押担保事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上海财通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意隆磁材向上海财通支付贷款本金、利息、贷款服务费、补仓违约金、公证费等相关费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6日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并于2018年9月11日对意隆磁材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了轮候冻结。

  3、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意隆磁材持有公司股份93,8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3%,处于冻结状态股份为93,8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3%,占其持股总数的100%;意隆磁材持有的93,830,000股股份此前已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本次新增轮候冻结执行人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述历次冻结申请人均为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如被法院执行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将可能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与控股股东意隆磁材为不同主体,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均保持独立,截止目前,公司日常经营及生产活动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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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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