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2018-09-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监事陈伊珍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9%,上述股份均来源于二级市场购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未发生减持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2018年9月12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监事陈伊珍女士提交的《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告知函》,陈伊珍女士未发生减持,并提前终止于2018年3月20日发布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关信息,公告号:(临)2018-025。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三)

  (一)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伊珍女士未实施减持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四)(四)

  (二)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伊珍女士尚未开始实施减持,且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五)(五)

  (三)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陈伊珍女士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9/12

  报备文件:

  1、陈伊珍出具的《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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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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